沈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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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承天府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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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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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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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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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年三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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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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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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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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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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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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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學古、學海、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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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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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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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桂(1519年—?),字仲木,號萬川,直隸廬州府無為州軍籍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卯科(1555年)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九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十四名,三甲第九十四名進士[1][2]。兵部观政,授江西鄱阳县知县,四十年调会昌县,四十三年升工部主事,四十五年调湖广承天府通判,隆慶元年致仕。
家族
曾祖沈渙;祖父沈安;父沈璋。前母何氏;母何氏[3]。兄椿、弟橋、梓(生员)、朴、桐。
参考文献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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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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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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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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