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派是指涉對台灣政治前途立場的術語。在廣義上,為台灣獨立運動或其支持者的簡稱,可以涵蓋任何主張台灣應該成為獲國際承認为主权獨立國家的政治運動;狹義上則用來指台灣獨立運動的傳統路線——台灣應該徹底摒棄現有的中華民國體制,建立專屬於台灣的新國家,制定新的憲法與國家象徵(國旗、國歌等),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與中國(包括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政治上完全分離,即所謂的「正名制憲」。該詞多指狹義上的用法,以與「華獨」、「獨台」等廣義台獨理論區別;支持這個政治路線的人,自稱為獨派或台派。
台獨派論據有二:反中華民國及反中共政權併吞,以及混合兩者的論述,即若不實踐獨立建國的話國民黨領導的中華民國遲早會被迫向對岸投降而不再反共。另外還有混合轉型、語文、建國等議題的解殖台獨派等。而法理派的部分人士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認為台灣在二戰後被中華民國軍事佔領,而在現實上和國際上,中華民國並不能代表中國,台灣因未宣布獨立,國家地位無法獲得國際承認。
概論
台獨派系的主要論點,為台灣地位未定論。這個論點認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佔領了台灣。台灣尚未擁有國家的地位,因此台灣應該對世界宣告自身為獨立國家,結束中華民國的統治。台獨派、獨台與華獨為不同的政治路線;其中主張台灣應該以中華民國的名義,成為獨立的國家,稱為「華獨」[1][2],为兩國論路線。
參見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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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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