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亞甲二氧-N-乙基苯丙胺(MDEA,也稱MDE),是一种神經興奮及迷幻移情精神药物。MDEA是取代苯丙胺和取代亚甲二氧基苯乙胺的一種。MDEA可作血清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释放剂和再摄取抑制剂。[1]
大多数国家拥有MDEA是違法的,唯進行科学和医学研究為例外。
MDEA暫未有認可的医疗用途。
MDEA與MDMA(摇头丸的主要成分)類似,但MDEA較溫和,藥效持續時間較短。[1][2]亚历山大·舒尔金研究指需要高劑量MDEA才能感到興奮。[3]口服、娱乐用剂量MDEA約在100到200毫克之間。MDEA較少用作搖頭丸的掺假物,1990年代研究发现只有约4%的摇头丸片剂摻有MDEA。[1]
亚历山大·舒尔金在1960年代进行亚甲二氧基化合物相關研究。1967年,舒尔金的实验室筆記裏提及一位同事报告:100毫克MDEA對人體沒有作用。[4]舒尔金后来在著作《PiHKAL》中描述了这种物质。[3]
1985年,由於美國定性MDMA為毒品,MDEA成爲了MDMA的合法替代品。[2]1987年8月13日,根据《聯邦類似物法》,MDEA被列入《第一类化学品列表》。[1]
有記錄的不良反应包括:
过量服用MDEA可能會導致以下症状:
MDEA通常由黄樟素或胡椒醛等精油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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