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總督(日语:台湾総督〔臺灣總督〕/たいわんそうとく Taiwan Sōtoku */?)是指台灣在1895年到1945年期間受大日本帝國統治時,由日本天皇所指派的總督。在這半個世紀期間,日本政府共派任19位總督,官等為親任官。
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就是擁有行政權、軍事力量和立法權的絕對權力者。透過台灣總督府官署系統,台灣總督幾乎掌控所有行政資源。此外,總督尚可隨意任命和左右法官、檢察官並鎮壓島內反對力量。日本雖說是以殖民心態經營台灣,但歷任總督或總督府官署系統中,仍出現不少稱職的技術官僚。
依其對台統治原則來劃分為三個時代:前期武官總督、文官總督時代以及後期武官總督。實際上,無論是前期以軍人為主的武官總督,或是大正及昭和年代初期來台的文官總督,還是後期軍人當政的日本內閣所派任的總督,19位總督中,第2至5任的桂太郎、乃木希典、兒玉源太郎、佐久間左馬太與第11任的上山滿之進皆出身原為長州藩的山口縣(出身該縣的日本首相數亦位居各都道府縣之冠),共統治臺灣將近21年。
另外,在文官總督時期,總督一直向來都是與頻繁地發生的中央政壇之異動同進退;故此,為了當時的內閣(以政黨為主)更動,時常有連格局、才幹都有問題的庸才也能擔任總督。之後,因為盧溝橋事件爆發,有意控制華南的海軍決定從自己人選出總督(即小林躋造),使總督回復武官擔任。[1]。
雖然在台日軍(第十方面軍)於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公會堂向盟軍投降,但臺灣總督府官制直到1946年5月31日才正式廢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