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保育類包括依《野生動物保育法》 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可分為「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等三個保育等級[1],內容函蓋臺灣境內及境外之物種。其中陸域物種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公告[2],海域物種由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公告[3]。植物物種則有中華民國農業部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之自然紀念物,當中包括珍貴稀有植物[4][5]。
本表列出分布於臺灣境內的保育物種以及該物種依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的紅皮書標準所評估的類別,臺灣特有(亞)種於中文名後以星號標示(特有種:*,特有亞種:**)。
依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公布的《2020年臺灣鳥類名錄》,臺灣及其鄰近附屬島嶼共記錄87科674種鳥類,其中136種為保育類鳥類[7]。
總計有瀕臨絕種4種、珍貴稀有5種以及其他3種。
總計有昆蟲23種、寄居蟹一種、珊瑚二種。
目前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指定之珍貴稀有植物有四種,另有七種植物已解除公告[12]。解除公告的七種植物為台灣水韭、台東蘇鐵、蘭嶼羅漢松、紅星杜鵑、烏來杜鵑、鐘萼木以及台灣油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