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邦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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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按察使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山陰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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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乙未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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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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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配王氏,贈孺人;继配王氏,封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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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为臣、纯臣、维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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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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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邦奇(1535年—?),字君才,號星嶽,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七十九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十名進士[1][2]。吏部观政,本年六月授承天府推官,隆慶二年(1568年)八月升吏部主事,四年三月升员外,五年六月升郎中,六年二月升湖广右参政,万历三年(1575年)六月升按察使,五年正月考察致仕。
家族
曾祖胡皎;祖父胡汝脩;父胡化,散官封推官;母沈氏,封孺人[3]。兄邦彦、弟邦用(庠生)、邦宰、邦才、邦治。
参考文献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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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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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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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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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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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1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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