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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蘭」。
李應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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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州府知府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東莞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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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乙酉十一月初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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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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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配王氏;继配黎氏,俱累赠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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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李正心、李正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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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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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蘭(1525年—?),字芳卿,號雲麓,廣東廣州府東莞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廣東鄉試第三十二名舉人。诗四房,乙酉十一月初七日生。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九十八名進士[1][2]。户部观政,本年十月授瓯宁知县,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升户部主事,万历元年(1573年)七月升员外,二年正月升郎中,四年二月升福州知府,致仕卒。
家族
曾祖李觀保;祖父李世長;父李傳,母謝氏;繼母劉氏[3]。弟李应詔(庠生)、應藹、應蓁、應英。
参考文献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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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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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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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1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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