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為中華民國總統府於2004年至2020年間設置之任務編組單位[1],為設置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前,研究國際人權制度與立法、供總統諮詢人權事項之用。
在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前,與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及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合稱為「三大人權保障組織機制」。
沿革
依據聯合國《巴黎原則》,國家應該設置「人權專責機構」,並且定期提出人權報告,以便檢視政府施政是否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
總統府人權機構沿革開始於陳水扁總統任內於2000年10月24日成立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2]。
人權諮詢委員會
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於2004年4月30日擴編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由副總統呂秀蓮擔任主任委員,特別著重「人權入憲」與「人權修法」,並持續推動立法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3]。馬英九總統任內於2010年12月10日亦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以副總統為召集人,不具調查權及執行權[1]。
國家人權報告
2012年度報告
2003年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首次出版(2002)國家人權報告(試行報告),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並於2009年10月出版(2007─2008年)國家人權報告。2012年4月20日由馬英九總統親自發表國家人權報告,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執行情形(初次報告)」、「《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執行情形(初次報告)」,說明聯合國兩項有關人權公約在台灣實施狀況[4][5]。復於2012年12月發表英文版報告[6],另將於2013年2月召開國際審查會議,由國際人權專家審查報告內容[7]。
大事記
組織大事記
- 2000年5月20日,陳水扁總統在首次政黨輪替就職演說中,提出「人權立國」目標,盼實現聯合國長期推動之人權主張,宣示設立獨立運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 2000年10月24日,首設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副總統呂秀蓮出任召集人。
- 2004年4月30日,擴編改制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副總統呂秀蓮出任召集人,並邀請 30位人權專家出任委員。
- 2010年12月10日,副總統蕭萬長出任召集人。
- 2012年1月,副總統吳敦義出任召集人。
- 2016年,副總統陳建仁出任召集人。
- 2020年5月19日,因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將於該年度8月1日成立,總統蔡英文核定委員會於當日起停止運作。[8]
議題大事記
- 2003年11月,人權諮詢小組推出「人權立國三大法案」草案:《人權基本法》草案、《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明訂應廢止死刑;禁止複製人;保障同志權、性別平等、科技與人權並重[9]。
- 2012年4月20日,由馬英九總統親自發表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政府國家人權報告。
成員
委員15至21人,聘期2年,召集人1位,副召集人1至2位,由總統聘請政府機關及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擔任,且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1/3。
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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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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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委員會
2018年12月10日第五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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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陳建仁(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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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委員會
2016年12月10日第四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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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陳建仁(副總統)
- 委員:
- 政府機關代表:林錫耀(行政院副院長)、蔡烱燉(司法院副院長)、孫大川(監察院副院長)
- 學者專家代表:臺大政治學系副教授林子倫、政大法律學系教授孫迺翊、臺大法律學系教授張文貞、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黃默、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俊杰、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黃嵩立、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臺大社會學系教授藍佩嘉
- 民間團體代表: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王幼玲、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念祖、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民報董事長陳永興、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臺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楊芳婉、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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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委員會
2014年12月第三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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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副總統)吳敦義、副召集人柴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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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委員會
2012年12月第二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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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副總統)吳敦義、副召集人柴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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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委員會
2010年12月第一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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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副總統)蕭萬長、副召集人柴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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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委員會
200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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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副總統)呂秀蓮、副主任委員廖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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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小組[14]
200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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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副總統)呂秀蓮
- 「國際人權法典法制化」分組召集人:陳隆志教授(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 「國家人權委員會催生」分組召集人:黃文雄(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 「人權政策研議」分組召集人:許世楷教授(日本京田塾大學政治學名譽教授)
- 「國際人權活動」分組召集人:黃默教授(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
- 「人權思想教育」分組召集人:柏楊(作家)
- 「人權現況檢討」分組召集人:柴松林教授(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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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參見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