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城市是两个城市(或行政区)之间建立的联谊与合作关系,友好城市之间可以开展在经济、科技、教育、农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环保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1][2]。
湖南省及其下辖的各城市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再经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确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批准后,可以与国外城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3]。
湖南省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始于1981年该省省会长沙市与剛果人民共和國(今刚果共和国)布拉柴维尔结为友好城市;[4]截至2022年底,湖南省及其下轄各地、縣級行政區已與39个国家的103个城市结为友城。其中,亚洲有10个国家、34对友好城市;欧洲有16个国家、34对友好城市;非洲有8个国家、12对友好城市;美洲有4个国家、19对友好城市;大洋洲有1个国家、4对友好城市。省級友好地區有29對,地級友好城市有63對,縣級友好城市有11對。友好城市总数在居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位。[5]
湖南省各友好地区与城市
除非另有說明,以下的列表中的資訊均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提供的資訊彙編[5]。
省级友好地区
地级友好地区
县级友好地区
参见
注释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