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昕 |
---|
|
|
|
现任 |
就任日期 2024年5月20日 |
行政院院长 | 卓榮泰 |
---|
|
|
国籍 | 中華民國 |
---|
政党 | 無黨籍 |
---|
|
- 臺南市永福國民小學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學組)
(1983年9月-1987年6月)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公法組)
(1988年9月-1993年1月)
-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1991年9月-2000年7月)
|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約聘編纂
(2000年10月-2001年7月)
-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2001年8月-2006年8月)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2006年8月-2010年8月)
-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2007年8月-2010年6月)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副教授
(2010年8月-2016年7月)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2016年8月-)
-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食品安全與健康研究所合聘教授
(2017年8月-)
-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合聘研究員
(2018年3月-2020年2月)
- 行政院政務委員
(2024年5月20日-)
|
|
林明昕(?年—),臺灣人,法律學者、政治人物,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研究領域在憲法、行政法、行政救濟法。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2024年起於行政院擔任政務委員。
生平
林明昕小學就讀臺南市永福國民小學[1],先後自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法學士學位)、法律學研究所公法組畢業(法學碩士學位,指導教授為許宗力)後,赴德國留學,取得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2][3]
返國後,曾經在國立中正大學、東吳大學等校的法律學系執教,2006年起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2]2007年至2010年間,擔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4]
林明昕的主要研究領域在憲法、行政法,尤其行政救濟法,包含行政爭訟與國家責任法。[2]學術上主張《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不得連任,並不包含卸任5年後「再任」的情形。[5]
2024年5月,賴清德政府公布將任命林明昕為政務委員,加入卓榮泰內閣。[6]他在5月20日就職。[4]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
|
|
留 自舊內閣留任 · 兼 政務委員兼任 · 定 任期固定,不受內閣改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