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竞争(英語:perfect competition),是经济学中理想的市场竞争状态,也是几个典型的市场形式之一。可以证明,完全竞争的结果符合帕累托最优。
如果市场中的买者和卖者规模足够大,并且每个个人(包括买者和卖者)都是价格接受者,而且不能单独影响市场价格时,这样的竞争性状态被称为完全竞争。同时,也称这样的市场为「完全竞争市场」(perfect market)。
更加詳細地解釋,完全竞争指在市場上的產品皆同质,且資訊為完全流通,生產者能自由進出市場,以及拥有较低的交易成本和時間差。
此外,也有学者认为,無論市場規模如何,只要市场中的个人认为,或者相信市场价格是既定的并且个人不能影响市场价格时,这样的状态就可以判断为具竞争的。譬如,可以证明,在单一产品竞争市场中,两家企业如果进行伯川德竞争的话,就是具竞争的。换句话说,市场规模足够大是完全竞争的充分条件之一,但并非必要条件。
條件
學術界觀點
批判性觀點
一些經濟學家認為關於完全競爭的理論是一種悖論,他們在價格及信息流動等方面上指出了這些理論的缺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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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Gjerstad, Steven. The competitive market paradox. 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 2007-05-01, 31 (5) [2024-01-16]. ISSN 0165-1889. doi:10.1016/j.jedc.2006.07.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