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禮(1506年—?),字子和,號澱山,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聯捷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二十三名進士。觀吏部政,授刑部主事,十五年十月因张延龄案下狱,降鄧州同知,陞汝寧府同知、南京工部郎中、興化府知府[1]、廣東副使,丁憂,復除山東副使,升河南左參政,三十五年正月考察閑住,止[2][3]。
归有光表哥。曾祖周明;祖周璿;父周書,號蓮坡,封知府;母晏氏,封恭人。具慶下,妻王氏,兄大有(監生);大倫,弟大章;大賔;大奎;大器;大宗;大輅;大謨;大韶。子之奭、之豐、之旦、之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