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法令(英語:Judicature Act)是一種法令簡稱,用於英國有關最高司法院的法例。紐西蘭的該法令宜譯作司法體系法令。
《1873至1894年司法院法令》(Judicature Acts 1873 to 1894)即以上列出的法規之合稱。[1]
《1899年最高司法院法令》第2條訂定,該法令可與《1873至1894年司法院法令》一同引稱。
《1902年最高司法院法令》第2條訂定,該法令可與《1873至1894年司法院法令》一同引稱。
《1873至1910年司法院法令》(Judicature Acts 1873 to 1910)是《1873至1902年司法院法令》、《1909年司法院(規則委員會)法令》(9 Edw 7 c 11)及《1910年最高司法院法令》(10 Edw 7 & 1 Geo 5 c 12)之合稱。[2]
《1877至1888年司法院(愛爾蘭)法令》(Judicature (Ireland) Acts 1877 to 1888)即以上列出的法規之合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