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SECO)1972年制訂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世界遗产 是指對全世界人類都具有「突出的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OUV)[ 註 1] ,在地理或歷史上具有可辨識與特殊意義的遺產項目[ 2] 。印度尼西亞於1989年7月6日批准該公約後,其文化和自然遺產才有資格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3] 。
截至2023年 (2023-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 ! ) [update]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在印度尼西亞 指定了10個世界遺產 ,其中6個是文化遺產,4個是自然遺產,另有18項遺產列入預備名單[ 3] 。遺產入選《世界遺產名錄》前原則上須列入預備名單[ 4] 。印度尼西亞世界遺產總數在東南亞位居第一[ 5] 。
印度尼西亞在1991年有4處地點入選《世界遺產名錄》,分別為婆羅浮屠寺廟群 、馬戎格庫龍國家公園 [ 註 2] 、科莫多国家公园 、普蘭巴南寺廟群 ;1996年桑义兰早期人类遗址 入選;1999年洛伦茨国家公园 入選;2004年苏门答腊热带雨林 入選;2012年巴厘省文化景觀:以蘇巴克為三界和諧哲學的載體 入選;2019年沙哇倫多的翁比林煤礦遺產 遺產入選;2023年日惹 宇宙中轴线及其历史地标入选。[ 5]
遺產名單
以下表格中列出印度尼西亞10項世界遺產的資訊,其中「名稱」為世界遺產委員會 所訂名稱;「圖片」為該遺產的代表圖片;「地點」為該遺產所在的省分或城市;「入選年份」為遺產入選世界遺產的年份;「編碼」為世界遺產官網上的編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10項標準收錄世界遺產,入選的每個世界遺產必須符合至少1項標準,其中第一項(i)至第六項(vi)為文化遺產,第七項(vii)至第十項(x)則為自然遺產,同時符合文化及自然遺產標準的為複合遺產 ;「簡介」為該遺產之簡介。順序按世界遺產編號排列。[ 6]
文 代表文化遺產,自 代表自然遺產,自 文 代表雙重遺產。
* 代表跨國遺產
† 代表瀕危世界遺產
分布圖
印度尼西亞世界遺產所在地理位置 (圖例: 文化遺產 自然遺產)
預備名單
除已入選名錄的遺產外,接受《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成員國還可以把遺產項目列入預備名單,原則上任何遺產在提名《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經過入選預備名單的過程,方可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20] 。截至2023年 (2023-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 ! ) [update] ,印度尼西亞預備名單有18項遺產,順序按世界遺產編號排列[ 4] 。
參見
注釋
腳註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