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行政區旗幟以一級行政區或特殊行政區為主(州旗、省區旗、省旗、縣旗或郡旗,市旗詳見市旗列表)。
- 關於各國行政區劃分與命名請參見各國行政區劃。
- 其他洲域的行政區旗幟請參見右方表格。
- 由於南極洲無正式代表,所以南極洲旗幟為個人設計的非正式旗幟。
南極洲旗幟
各國已凍結的南極洲領地之旗幟
根據1961年6月通過的《南極條約》,規定南極只用於和平目的:「該地的主權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而是屬於全人類。」所以各國對南極洲的主權與領地均凍結。
主權國家曾經宣稱擁有的南極領土之旗幟
條約之旗幟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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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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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示為歷史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