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兆,江西南昌人,中华民国军人、官員。
早年毕业于黄埔军校潮州分校[1],民国28年(1939年)1月至11月任福清县县长,民国30年(1941年)春接替曾建平任霞浦县县长,任职期间与商会会长薛浩民一同出城至霞浦南乡剿匪,其保安团被匪部全歼,薛浩民被杀,刘子兆仅只身逃脱回城。民国31年(1942年),霞浦乡绅到省政府处控告,最终刘以盗卖枪械、贩卖粮谷罪被撤职,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公权4年,收押于福建省保安处军人监狱。[2]
參考文獻
- ^ 黄埔军校潮州分校学员名册. 2011-05-29 [2021-06-30].
- ^ 霞浦县政协文史组. 《霞浦文史资料·第一辑》. 霞浦县: 地方国营霞浦县印刷厂. 1981年: 第26–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