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熹年(1933年1月2日—),男,四川江安人,生于北京,中国建筑历史学家、文物鉴定专家,现任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
1994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院士。[1]
傅熹年主要从事中国建筑史研究工作,重点研究中国古代城市和宫殿、坛庙等大建筑群的规划设计。此外,由于家学渊源,傅熹年对古籍版本目录学以及书画、玉器等文物鉴定也颇有研究。[2]
祖父傅增湘是民国时期收藏家。
傅熹年的祖父傅增湘去世后遗有大量的古籍、字画、文物等。1966年文革时傅家被抄家,1971年国家开始逐步归还傅家财产。这些财产后来主要由傅熹年掌管。2005年堂妹傅钰年等人提出上诉,要求分割总估价过亿元的祖产。由于涉诉金额极大,被称为“中国内地最大遗产案”。2009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只认定50余件(包括傅增湘印章40余枚)物品属于傅增湘遗产,为其后人共有,驳回了傅钰年的其他诉讼请求[3][4]。2010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