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曆法與紀年採用陰陽干支三合曆[1];上古時期,根據不同的農業牧業生產情況需要,分別產生過太陽曆法和太陰曆法。中國傳統陰陽合曆最早源自何時無從考究,據出土的甲骨文和古代中國典籍多有記載,曆法規則一般認為源自殷商時期[2]。從黃帝紀年到清朝末期啟用西曆,中國歷史上一共產生過102部曆法,此等曆法對中國文化與文明產生過重大影響,比如夏曆、商曆、周曆、西漢太初曆、隋唐大衍曆和皇極曆等,有些曆法雖然沒有正式使用過,但對養生、农业、思想學術、天文、數學等有所作用。
古六曆採戰國四分曆術。
漢朝以前之古代中國曆法以366日為一歲[3],用「閏月」確定四時和確定歲之終始;已經有日、月、旬和時之時間單位,具備了陰陽曆的技術;觀察到了五大行星和日月的運動規律,用「閏月」「減差法」來調整時差;曆法實施成為重要大事,主要內容之一是「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和「正閏餘[4]」,即確定閏月位置和如何減去多餘出來的日數(不是加上缺少之日數),例如實際冬至早於曆算則調整來歲,由此來確定年歲的終結和開始。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由於周朝王室衰落,諸侯各行其是,因此出現多軌制曆法,亦即各諸侯和各地部落還有自己的地方曆法;秦朝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的曆法。
西漢初期開始中國曆法出現了大轉折,全國統一曆法,曆法也成為了一門獨立科學技術。漢武帝責成鄧平、唐都、落下閎等人編寫了《太初曆》,之後劉歆作《三統曆》,此兩曆之重要特點是年歲合一,一年之整數日數是365日,不再是之前曆法之366日。以「加差法」替代之前的「減差法」以調整時差,年歲周期起始相當固定,用數學計算就能確定閏月,不用「考定星曆,建立五行」,至此,五大行星基本上退出了曆法。之後中國歷朝頒佈曆法大都從太初曆,行夏之時,正月初一在立春附近。
戊寅元曆、授時曆、崇禎曆對定朔定氣規則有改革。
直至1928年10月10日國民政府大致統一全國,確定自1929年元旦起全國以西曆及民國紀年並用進行紀年,夏曆在中國才不再作為正式曆法。1949年後,中国大陆採用西元紀年,臺灣繼續沿用西曆及民國紀年並用的方法。
傳統華夏曆法在漢字文化圈民間依舊使用。現時陰陽合曆採用天文演算定朔定氣法。以月相圓缺定月份,以太陽定年周期。以太陽和月亮合日,因而在地球上看不到月亮的朔日為每月之開始,每月長短根據月相不同,可能為30日或29日,12個月為一年。將太陽年劃分為24個節氣,第1、3、……23等奇數為「節」,第2、4、……24為「中氣」。由於太陽年周期和以月相為周期的12個月不一致,約隔每兩至三年增加一個閏月,於冬至後首個無中氣之月份,如2004及2023年夏曆二月後的一個月只有一個節「清明」,沒有中氣,所以設為閏月,是為閏二月。每年的閏月位置都不固定。
干支曆也是一種中國傳統曆法。夏曆以正月初一為一年之始,[5]而干支曆八字則以立春為一年之始。[6]華夏曆法以新月出現當日為一月之始,[7]而干支曆則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十二節氣為一月之始。[8]
從古代起,每個朝代都要「立正朔」,夏朝時,以冬至月後第二個月為正月,按干支記年法是第三個月,即寅月;商朝改正朔,推前一月,周朝又改正朔,又推前一月,漢朝定立太初曆,以後每朝雖然仍然立正朔,但民間不再改變,始終以正月為新年,子月仍然維持在11月。
干支紀年是與帝王紀年和年號紀年並行使用的紀年法,至今仍沿用。
中國最早以帝王紀年,直到漢武帝劉徹確立年號紀年。這一時期值得注意的有:
自漢武帝起,創立年號紀年,每位皇帝即位時,要改年號,有時興之所至隨時改年號。但從明朝開始,皇帝在位時不再改年號。皇帝去世後,新皇帝在同年餘下月份多數沿用先帝年號,次年才改元,明英宗復辟後的天順元年及明光宗的泰昌元年是例外。即使年號改變,干支紀年始終維持。除了清康熙帝,沒有一位皇帝在位超過60年,所以只要說某皇帝年號和干支,年代就相當清楚,如「光緒乙亥」就是光緒元年或1875年。
年號的使用體現了正統性。
1911年辛亥革命後,以中華民國紀年,1912年為民國元年,除紀年法外,月、日的設置改用格里曆。
1949年後,因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用西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大陆地区改用西曆紀年,月、日的設置仍遵循格里曆。由於中國共產黨信奉無神論,改稱其為「公元」以沖淡其宗教意義(現時英文中有人稱CE、BCE而非AD、BC也是為了沖淡宗教含義)。
中國大陸在計算中國傳統節日和祭祀祖先時使用傳統曆法計算月日,但由於中國大陸現時已無傳統紀年法,因此,民間使用公曆年+農曆月日的方式記錄一些傳統事物(如家譜)。
臺灣仍然用民國紀年,2025年為「民國114年」,但由於現代社會與國際來往增多,商業、外交多使用西曆,而鈔票印刷,國家公文用民國紀年。
南齐
445年~509年
南陈
510年~589年
523年~565年
1024年~1064年
宋熙宁元年~熙宁七年
1068年~1074年
1281年~1683年
南明
1363年~1371年
1645年~1913年
1852-1863
共和国
1912年~
1914年~1928年
人民共和国
1929年~
中國的藏族有自己的藏曆,基本和夏曆一致,只是干支紀年天干用陰陽金水木火土,地支直接用生肖,所以2004年是藏曆陽木猴年。紀月和農曆不一致的地方是望日,即月圓之日固定在每月15日,月初不一定是朔日,而且一個月以太陰日定日子,必須每個月30日,所以和太陽日有區別,中間會有缺日或重日,如某月沒有初二或有兩日都是14日等,和農曆可能相差一兩日,閏月的設置也不一致,所以藏曆新年有時和夏曆重合,有時差一日或差一月。
中国的回族等穆斯林使用回回曆(简称回曆)。但有两种不同曆法均被称为“回曆”,一种是伊斯蘭曆,即哈吉来曆;另一种则是波斯曆,即伊朗曆,又被称为“回回阳曆”。因在推算宗教节日等的时候使用的是伊斯兰曆,故伊斯兰历的使用规模远超过波斯曆,且通常所说的“回曆”一般即是指伊斯兰曆。
中国的傣族有自己的曆法,基本和夏曆相似,但以公元639年春分开始纪年,每年第一个月为六月,相当农曆三月,闰月固定在九月(即每年的第四月后),也采用干支纪年、生肖和节气,傣曆一月为立冬月,但新年定为清明后第7日,即为“泼水节”,庆祝活动持续达3-5日。
中国水族的特有历法称为水曆。现行水曆与夏曆基本一致,但以夏曆九月为岁首,元旦称为“端节”。
中国其他民族有自己的节日,如苗族四月八,壮族三月三,白族三月街等,都是以夏曆为依据。汉族的传统节日如新年(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盂兰盆节、中秋节等都是以夏曆为依据。
以前朝鲜、日本、越南都使用夏曆,在进入现代逐渐都改为世界使用较为广泛的西曆,但许多民间节日都依照夏曆推算,尤其是占卜算命,在上述各国仍然使用夏曆。
中国传统历法既反映了太阳的运动,也反映了月亮的运动。農作物生長產主要與太陽回歸年週期有關,二十四節氣在格裏曆、沈括的12氣曆或干支曆日期大致穩定循環,有利於農業生產。俗稱農曆的中國傳統曆法以朔望月週期為基礎,以19年插入7個閏月的方式調整一年12個朔望月與陽曆一回歸年的差異。
以朔望月的日期可以推算海水漲落,有利於漁業、航海等應用。農業生產需要的是歲歲穩定循環的曆制,格裏曆、12氣曆或干支曆都可以滿足其需求。單獨的一本農曆不具備曆穩定循環的本質,稱為農曆,名不副實,根本不具有年曆的身份。依史記曆書,一套連續19年的農曆應名為陰陽章曆,連續76年的農曆應名為陰陽蔀章曆,以19年或76年一循環的曆制於農作理論上可以,惟太不切實際。
植基於傳統曆法的相關社會文化時間,例如應是一歲一度的婚喪喜慶紀念日,因為年的長短不一,農曆月日失去循環的意義。又如文化人喜歡用12個月的別名代號,卻從來不覺得農曆的閏月是個難題。
正是因为中国传统历法对太阳、月亮的运动都要顾及,使得该历法十分复杂,难以记忆。何月是大月、何月是小月、哪年是闰年、闰月置于何月都没有简单规律可循。民众只有查阅编订的历书才能知晓上述信息。
起四柱推年法
十二月建
推月法
已停用:檀君紀元、大韓民國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