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廷策,字伯勲,廣東廣州府东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廣東乡试举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除清流令,为政务端士望,革嚣讼,清浮粮,兴学设教,具有条法,竟以清净致理。分校乡闈,会要人属为其子地,廷策谢之,几被中伤,遂调武康。邑赋素重,民以输运为艰,力请宽减,岁省溢额米万斛,百姓德之,寻卒于官[2]。
参考资料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廣東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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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舉人 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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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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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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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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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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