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达尔豪斯侯爵詹姆斯·安德鲁·布朗-拉姆齐KTPC(James Andrew Broun-Ramsay, 1st Marquess of Dalhousie;1812年4月22日—1860年12月19日),苏格兰政治家、英属印度官员。他生于贵族家庭,早年曾称为拉姆齐勋爵(Lord Ramsay)和达尔豪斯伯爵(Earl of Dalhousie)。
1835年,野心勃勃的拉姆齐和詹姆斯·阿伯克龙比(James Abercrombie)、约翰·坎贝尔(John Campbell)展开竞赛争夺爱丁堡(Edinburgh)议席,虽然这一次没有成功,但是他在两年后成功取得了哈丁顿郡(Haddingtonshire)的议席。1836年,他娶了特威代尔勋爵(Lord Tweeddale)的长女苏珊·海女爵(Lady Susan Hay)为妻。苏珊在他担任印度总督时给予了他极大的支持,不过她在返回英国前就在当地逝世了。1838年,拉姆齐的父亲在长期患病后逝世,而他的母亲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一同逝世。
继承爵位后,他在1840年6月16日发表演说支持阿伯丁勋爵的苏格兰国教会聖職俸祿草案(Church of Scotland Benefices Bill),受到了一些注意。1843年5月,拉姆齐加入枢密院贸易委员会(Board of Trade)在威廉·格莱斯顿之下出任副主席。1845年,他在接替格莱斯顿成为主席之后,不顾健康用尽全力解决铁路狂热(Railway Mania)所引起的问题。当托利党因谷物法问题分裂时,拉姆齐加入了罗伯特·皮尔爵士一派,在约翰·罗素勋爵组阁失败后留任贸易委员会主席,而且在斯坦利勋爵离职后加入内阁。1846年6月,皮尔辞职,接替他的罗素邀请他加入新内阁,不过他为了保住声誉拒绝了职位。拉姆齐也拒绝了铁路委员会主席(President of the Railway Board)一职。不过,他在1847年同意接替哈丁勋爵(Lord Hardinge)出任印度总督,条件是他在政党政治方面可以独立自主。
印度總督
1848年1月12日,拉姆齊就职为印度總督與孟加拉总督(Governor of Bengal)。不久后维多利亚女王按照惯例向他颁发了薊花勳章。擔任總督時他每天辦公十六到十八個小時,非常艱苦。拉姆齊最遲上班是八點半,最早下班是五點半,經常在辦公桌上面進行午膳。[2]他致力於擴張帝國的版圖,經常不顧背痛長途騎馬。[3]
和过往的大部分印度总督不同,拉姆齐自视为东方主义君主,要将英国知识革命引入当地,进行现代化改革。他是一个坚定的效益主义者,企图按照当时流行的邊沁学派思想改善印度社会。不过,他是进行威权主义统治的,因为他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加快物质发展、推动印度进步。他出于好意推行的政策 - 尤其是无嗣失权(Doctrine of lapse)政策,令印度社会各界对英国统治的不满加剧,最终在他离任后发动了印军哗变。[4]
帝国再度通过战争扩张了版图。根据1826年的杨达波条约(Treaty of Yandaboo),阿瓦的朝廷必须保护缅甸水域的英国船只。但是仰光总督还是和英国航运利益发生了冲突。
事件的面目因为地方官员选择向军方而不是公司或者是上级汇报情况而变得模糊。议会得到了失实讯息后,又进一步“掩饰”了真相。世人通过比较阅读官方文件和理查德·科布登(Richard Cobden)的小册子《印度是怎样爆发战争的》(How Wars are Got Up In India)才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印度是怎样爆发战争的》是当时唯一一件透露决策者身份的作品。[9]
恒河运河(Ganges Canal)也在达尔豪斯时期完成。虽然旁遮普和缅甸的战争耗资巨大,但是新建成的铁制道路和桥梁仍然任人通行。[12]运河不但本身就长达350英里,而且有上千英里的支流,对依赖农业的印度而言是极其有用而且庞大的灌溉系统。虽然运河改变了部分农地的含盐量,但是在总体上改善了周边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13]进行西方化和巩固统治基础是达尔豪斯政策重点。他在多次会议中建议加强公司的公司力量应对威胁。不过,本土政府出于经费问题搁置了达尔豪斯的计划。他对军务的控制非常严格,即使是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他也过问。有一次,查尔斯·内皮尔爵士(Sir Charles Napier)未向总部请示就擅自向西帕依发放津贴,令达尔豪斯大为愤怒,对他作出了猛烈的批评,迫使他自行辞职。
达尔豪斯的改革并不局限于工务和军务。他建立了全印度的电报系统,减少了信件的数量,并且引入了西方的邮票。达尔豪斯建立了教育部,改善了警察的稽查程序,禁止了在犯人身上烙印。他保留了改宗者的公民权,改变了政府报告的制度,还扩大了印度立法局(Legislative Council of India)的规模。他鼓励饮茶的文化,保护森林,保留古迹,显示出对英国经济利益的重视。达尔豪斯关闭了无用的加尔各答学院,开办了以西方制度教育学生的新学校,并且规定学生要到不同部门接受测验。他同样关心西方士兵的福祉,为他们提供了健康的消遣活动和优美的花园。
他的外交方针是削弱土邦的自主权,并且避免和印度以外的势力发展政治关系。他拒绝介入局势动荡的海得拉巴,并表示只有王公显然损害了臣民或英国盟友的利益才可以作出这种行动。1853年,他与海得拉巴尼扎姆(Nizam of Hyderabad)签署协议,条约规定英军需要在当地驻军巩固尼扎姆的统治,不过,尼扎姆也需要割让拜拉尔(Berar)补偿军费。他告诉查尔斯·伍德爵士(Sir Charles Wood),他们应该尽力保住尼扎姆的王位,同时间控制孟买和那格浦爾之间的领土,以实现巩固统治、建设铁路的计划。他出于同一原因没有干预巴哈瓦爾布爾的内战。
他没有因为多斯特·穆罕默德汗参与了錫克战争而惩罚他,不过,他也坚决拒绝主动与他谈判。达尔豪斯既没有采纳赫伯特·本杰明·爱德华兹(Herbert Benjamin Edwardes)的建议和阿富汗结盟,也没有接受约翰·劳伦斯的意见不和阿富汗接触。他走了中间道路,与穆罕默德汗缔结了一份和平条约。代表英国政府签署条约的亨利·劳伦斯因功获得了巴斯爵级司令勋章(KCB)。达尔豪斯无意改变领土现状,不过他认为英方必须介入俾路支斯坦的事务,所以派遣了雅各少校(Major Jacob)到卡拉特汗国(Khanate of Kalat)缔结条约。1854年5月14日,卡拉特汗和英方代表签署了附庸条约。依照条约,英国人每年会向卡拉特汗提供50,000卢比津贴,不过,卡拉特汗必须因此接受英国人的约束。本土政府对他的做法持有异议,不过因为条约确实有功用,往后的总督都大幅增加了津贴。达尔豪斯坚持将波斯和中亚地区的问题交给伦敦官员解决。征服旁遮普后,他试图加强政府对当地的控制。当地的山民和周边的阿夫里迪人(Afridi)、莫赫曼德人(Mohmand)、黑山部落民(The Black Mountain Tribe)、瓦齐尔人(Wazir)都经常到平原地区施暴,他认为政府不应容忍这些侮辱。虽然他声称他追求的是和平,但是西北边境的战事不但没有停息还持续到英国撤离巴基斯坦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