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列表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11个地级行政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现任主席。根据2004年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该地方的地方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1]。
现任地级行政区政协委员会主席中,有2位是女性,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台州市委员会主席叶海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丽水市委员会主席任淑女;任职时间最长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绍兴市委员会主席魏伟,自2017年4月13日起任职,迄今8年;任职时间最短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衢州市委员会主席方健忠,自2022年4月28日起任职,迄今2年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