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4′12″N 120°51′10″E / 21.90333°N 120.85278°E / 21.90333; 120.85278
鵝鑾鼻 (排灣語 :Galangepi ),為台灣南端的岬角 ,又名南岬 (英語:South Cape )。其位置於臺灣 屏東縣 恒春鎮 ,為中央山脈 盡處臺地 的最南端,隔著巴士海峽 與菲律賓 相望。
命名
鵝鑾鼻之名來由,眾說紛紜。其中墾管處 廣傳的說法如下:「Galangepi」可溯源於南排灣語 ,意為「船帆」,因該地西側香蕉灣有顆形似船帆的石頭,排灣語稱為「Galangepi」,西側大石被稱為「船帆石」;而「鼻」在臺灣話 中意旨物體突出而像鼻子的部分,即為岬角之意(如:貓鼻頭 )。中華民國殖民後因不尊重原住民語,慣用中國本位主義,用中國字語音隨意空耳書寫在地名稱,因而誤寫成鵝鑾鼻。臺灣日治時期 之文獻上,此地名亦常以片假名 標音記為「ガランピ 」。
現今,為尊重多元族群,故正確寫法應依照排灣族語文字拼寫「Galangepi」。
歷史
日治時期的鵞鑾鼻神社
清代多記載臺灣最南點為「沙馬磯」或「沙馬磯頭」,例如黃叔璥 的《臺海使槎錄 》載:「南路界盡沙馬磯頭,相傳地脈直接呂宋。」,但現代對於沙馬磯頭是貓鼻頭 或鵝鑾鼻則未有定見。
鵝鑾鼻一帶原為斯卡羅酋邦 龜仔甪社 (Kuarut)之領土。其地形為珊瑚礁 隆起之台地 ,三面臨海,一面背山,地勢險要且沿岸多珊瑚暗礁,由於地處巴士海峽 與太平洋 交會之處,往來漁船頻繁,其海下之暗礁險惡甚之。
1867年,美國商船羅發號 (又譯羅妹號 ),於鵝鑾鼻西南方約15公里的七星礁觸礁沉沒,船長亨特(J. W. Hunt)夫婦偕同船員水手14人游至獅龜嶺(今龍磐草原一帶)上岸,因誤闖龜仔甪社領地,而被當局誤認為侵略者,而依當地習慣法處決之,僅一名粵籍 水手逃生,跨境後前往清治台灣,受當地居民幫助輾轉送至打狗英國領事館 ,促而使斯卡羅酋邦與美國雙方簽訂南岬之盟 。但也因美 清 在台 交涉時,清帝國表明:「告以生番不歸地方官管轄,嗣後請飭外國商人謹遵土牛之禁,不可擅入生番境界,以免滋事。 」,埋下日本企圖佔領台灣的野心。
1871年,琉球漁民因遇颱風,而漂至八瑤灣(今滿州鄉 九棚-港仔一帶),因船毀壞無法獨力回國,而深入異地與高士佛社 的排灣族 起了衝突,而54名琉球人進而遭處決。而日本為此為藉口,起兵討伐台灣,引發兩年後的牡丹社事件 。
經歷兩次大規模外國漁船觸礁案,清廷無法坐視不管,首先於琅嶠 猴洞山(今恆春市區)興建縣城,定名「恆春縣 」;再者委託英國皇家學會 的畢齊禮(Michael Beazeley)勘查恆春半島地貌,尋求興建燈塔的地點,後於現今鵝鑾鼻燈塔 處,以100塊銀元向龜仔甪購買土地,興建燈塔。
設施
在1982年成立鵝鑾鼻公園,以鵝鑾鼻燈塔 為主體,規劃出鄰近五十公頃 的風景區 ,後又劃為國家公園 管理。
廟宇
參見
恆春街 車城庄 滿州庄 蕃地 外カチライ社(外加芝萊/大梅) · チヨウカチライ社(頂加芝萊/石門) · ボタン社(牡丹/新保將) · ニイナイ社(女仍,1934年併入新保將) · テク社(竹社,1935年併入頂加芝萊) · シナケ社(四林格) · バヨウ社(八磘/八瑤) · クスクス社(高士佛)
中華民國極點
臺灣本島 極點註1:曾母暗沙,未露出海面的水下
礁體 。
註2:以上資訊包括臺灣的地理極點,被歸類在中華民國實際治轄的領土(臺灣島及周邊島嶼),其極點即「實轄上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