隗邦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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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济南府知府 |
籍貫 | 湖廣承天府潛江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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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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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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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何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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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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隗邦衡(1524年—?),字志伊,湖廣承天府潛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廣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十四名,二甲第八十三名進士[1][2]。授工部屯田司主事,丁忧归。服阕,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復除原职,管理皇陵工程。出任济南府知府,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为山东巡抚李世达弹劾,被革职。
家族
曾祖隗憲,縣主簿;祖父隗應奎,訓導;父隗滋,教諭。母何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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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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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8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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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1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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