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藏語:ཆོས་སྐྱོང༌,威利转写:chos skyong,梵語:धर्मपाल,羅馬化:Dharmapāla,直译:正法守護者)又称作達磨波羅、護法神、護法鬼神、諸天鬼神、護法龍天、諸天善神、諸天善神諸大眷屬,是佛教的守护神灵,護法分为两种,世護(lokapala)和智護(jnanapala),只有智護才是证悟者[1]。其中手持金刚杵的鬼神、明王等又称作執金剛神。道教引入護法神概念,指护佑宗教及其场所、信徒的神明或鬼神。
概论
佛教所指之護法是「常律、規律、律法維護者」,所以可以是任何界、任何天之中的生靈(或眾生),而不僅限於神、鬼神、佛、菩薩[2];而道教的護法是指守護着宗教及其经文典籍的流佈和长存,守護着道观、道士免受妖魔鬼怪侵扰,守護着信徒的平安以及供给他们衣食,令他们可以修行順利的神、仙人、鬼神。[3]
佛教中「具有強大法能者或界天的持有、管理者之護法」的来源多种多样,其中较常见的是吸收其他信仰体系、宗教與民間信仰的神靈進入自己的宗教,如佛教常以婆羅門教的梵天、大自在天、那羅延天、帝釋天、四大天王等神為護法,道教則時常吸收各地的民間神祇進入護法體系,如王靈官、馬靈官、溫元帥、康元帥等。佛教认为鬼神(甚至也包含了道教的一些神明,紫微星君、泰山府君屬於二十四天)是可以通过教化、皈依佛法成为護法,如鬼子母、藏传佛教中诸多神祇等,祂们大多一开始反抗佛教,後来皈依佛祖,誓願护持佛法;因为同样的原因,有时一些歷史上的武將也能吸收进入護法体系,如传说智者大师将关羽招为伽蓝菩萨(守护伽蓝寺院的护法菩萨)。道教的護法通常也是武将,不过道教的理论认为在人间有名的贤臣忠将,死後得以升天为神,具有神力,故可吸收入神祇体系,如以秦叔寶、尉遲恭為鎮護廟門的門神。日本神道教中的牛頭天王、八幡神、三寶荒神也被列入佛教護法。而东南亚上座部佛教的传统则是以歷史上有功於护持發揚佛教的國王爲護法。
在佛教,還有一種特殊的護法:明王。明王是諸佛、菩薩用以降魔的忿怒化身,以鎮護佛門為己任,並調服不信從佛法的剛強眾生,以不動明王最負盛名,密宗傳說不動明王曾經折服大自在天。有时一些鬼神护法也被视为佛菩萨的化身,如《药师经》中最後出现的十二神将本是夜叉鬼,被认为是佛菩萨化身,故也称十二神明王[4]。
諸天鬼神
八方天和十二天
婆羅門教(印度教前身)中有八方天之謂,即居東、南、西、北、東南、西南、西北、東北八方的護法。佛教密教吸收爲護法部眾,也稱爲「八方天」[5][6]。
後佛教密宗在八方天又添加爲十二天,分別是[7]:
十六天
有兩種說法。
- 《八字文殊儀軌》所稱之“十六大天外護”,分別是[8]:
- 東方:帝釋天、帝釋后
- 南方:焰摩天、焰摩后
- 西方:水天、水天后
- 北方:毘沙門天、毘沙門后
- 東南:火天、火天后
- 西南:羅剎天、羅剎后
- 西北:風天、風天后
- 東北:伊舍那天、伊舍那后
- 大梵天
- 帝释天
- 多闻天王(四天王之一)
- 持国天王(四天王之一)
- 增长天王(四天王之一)
- 广目天王(四天王之一)
- 密迹金刚
- 摩醯首罗天
- 散脂大将
- 大辩才天
- 大功德天
- 韦驮天(室健陀天)
- 坚牢地神
- 菩提树神
- 鬼子母神
- 摩利支天
二十天和二十四天
二十天又叫二十諸天,由十六天添加而來,分別是[9]:
- 大梵天
- 帝释天
- 多闻天王(四天王之一)
- 持国天王(四天王之一)
- 增长天王(四天王之一)
- 广目天王(四天王之一)
- 密迹金刚
- 摩醯首罗天
- 散脂大将
- 大辩才天
- 大功德天
- 韦驮天(室健陀天)
- 坚牢地神
- 菩提树神
- 鬼子母神
- 摩利支天
- 日宫天子
- 月宫天子
- 娑竭羅龙王
- 阎摩罗王
在漢傳佛教中,於二十天外又添加了四位神祇(包括道教神祇),稱爲二十四天:
- 大梵天
- 帝释天
- 多闻天王(四天王之一)
- 持国天王(四天王之一)
- 增长天王(四天王之一)
- 广目天王(四天王之一)
- 密迹金刚
- 摩醯首罗天
- 散脂大将
- 大辩才天
- 大功德天
- 韦驮天(室健陀天)
- 坚牢地神
- 菩提树神
- 鬼子母神
- 摩利支天
- 日宫天子
- 月宫天子
- 娑竭羅龙王
- 阎摩罗王
- 紧那罗王
- 紫微大帝
- 东岳大帝
- 雷神
二十八部眾
佛教密宗中另有二十八部眾,爲觀音菩薩之部屬,也是由方位神的概念衍化而來。
参考文献
- ^ https://www.himalayanart.org/search/set.cfm?setID=240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uddhist Protectors, Wisdom Deities: Dharmapalas at Himalayan Art Resource
- ^ 《大方等大集經虛空目分》中大眾還品第十:【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能如是守護法者,則為供養三世諸佛。善男子!若諸眾生有護法心,若生人天得大自在,乃至畜生亦有大力,為人所重不經寒苦。善男子!是護法者惡不能加,心無所畏無能破壞。諸魔煩惱不得其便,多饒眷屬智慧具足。凡有所說無所罣礙,樂行十善修集正定,父母、諸王見則恭敬,能昇法座、轉正法輪,凡有所聞,終不忘失。」】
- ^ 修行人勿忧衣食[失效連結]
- ^ 《佛學大辭典》【十二神明王】
- ^ 《佛光大辭典》【八方天】:指主宰八方之護法。密教建立曼荼羅時應知者,即帝釋天主東方、伊舍那天主東北方、焰魔天主南方、火天主東南方、水天主西方、羅剎天主西南方、毘沙門天主北方、風天主西北方。大日經疏卷五(大三九.六三○下):「行者應知護方八位,凡所造作漫荼羅,隨此而轉,東方因陀羅,次第隨轉至南方焰摩羅、西方嚩嚕拏、北方毘沙門、東北伊舍尼、東南為護摩、西南涅哩底、西北為嚩庾。」〔建立曼荼羅護摩儀軌〕
- ^ 《佛學大辭典》【八方天】:(名數)東方因陀羅,帝釋天也。南方燄摩羅,燄摩天也。西方縛嚕拏,水天也。北方毘沙門,毘沙門天也。東北伊舍尼,伊舍那天也。東南護摩,火天也。西南涅哩底,羅剎天也。西北縛庾,風天也。約於八方之天神而立方名。大日經疏五曰:「行者應知護法八位,凡所造作漫荼羅,隨此而轉。東方因陀羅,次第隨轉至,南方閻摩羅,西方縛嚕拏,北方毘沙門,東南為護摩,西南涅哩底,西北為縛臾。」
- ^ 《佛學大辭典》【十二天】:(天名)一、梵天,印相為右手作拳安於右腰,左手五指相著,豎之而屈。其高過肩即作蓮華之想。真言曰:南莫三滿多沒馱喃,沒羅賀摩寧,娑縛訶(第一句歸命諸佛,其義如例,又結句之娑[口*縛]訶亦如例,下皆同,故略之。又其真言各舉其名,故以其首字為其種字,以下例亦然)。二、地天,印相為先合掌,人指已下,四指頭相脛,而前方大開,二拇指各著於人指之側。真言曰:──喃,畢哩體微曳(地),娑縛訶。三、月天,印相同於前之梵天印,但於仰掌中有月之潔白之相。真言曰:──喃,戰捺羅也(月也為聲),娑縛訶。四、日天,印相與前之地天印無異,但以二拇指駐於人指下節。真言曰:──喃,阿底也(日),娑縛訶。五、帝釋天,乘白象王,住五色雲中,身作金色。右手持三股當心,左手托左胯,左腳垂下。三天女各手持蓮華,或以盤盛雜花。印相為右手作拳安於腰,左手五指,直豎相著,小指無名二指屈中節,以人指著於中指之背,拇指屈中節。真言曰:──喃,因捺羅耶(帝),娑縛訶。六、火天,乘青羊,赤肉色,遍身火燄。右二手,一持青竹,一持軍持;左二手,一舉掌,一持念珠。有二天女,持天花。左右置苦行仙。垂右足,蹉左足。印相為左手作拳安於腰左,右手五指,直豎相著,屈拇指納著掌中,人指屈中節,與娑婆訶相招。真言曰:阿哦娜曳。七、焰摩天,乘水牛,右手執人頭幢,左手仰掌。有二天女侍,二鬼使者持刀捧戟。赤黑色,垂右腳。印相為先合掌,二小指屈中節而背相著,二人指亦屈而背相著,以拇指各持人指中節。真言曰:──喃。焰摩耶(平等又靜息),娑[口*縛]訶。八、羅剎天,乘白獅子,身著甲冑,右手持刀令豎,左手大指押中小二指,赤肉色。二天女侍其左右,二羅剎鬼持三股戟。印相為右手作拳安於腰右,左手五指,豎而相著,小無名二指屈中節,以拇指端押小無名指之甲。真言曰:──喃,乃哩底曳(彼趣方言),娑縛訶。九、水天,住於水中,乘龜淺綠色。右手執刀,左手持龍索,冠上有五龍,四天女持妙花。印相:右手如前,左手握拳,拇指不入掌中,人指直豎,中節少屈。真言曰:──喃,縛嚕拏耶(水),娑縛訶。十、風天,雲中乘獐,著甲冑,左手托胯,右手執獨股頭劍,劍上有緋幡。二天女侍之,並有藥叉眾。印相:右手如前,左手五指,真豎相著,小無名二指屈中節。真言曰:──喃,縛耶吠(風),娑縛訶。十一、毘沙門天,坐二鬼上身著甲冑,左手掌捧塔,右手執寶棒。身金色,二天女持寶花等。印相:先合掌十指內相叉,二小指頭豎而相柱,二人指豎少屈,左拇指入右掌中,押左中指之甲,右拇指越左拇指,入左掌中,押右中指之甲,二風與娑縛訶相招。真言曰:──喃,吠室[口*縛]囉拏耶,婆[口*縛]訶。十二、大自在天,伊舍那天,舊云摩醯首羅天,又云大自在天。乘黃豐牛,左手執劫波杯,右手執三戟劍,淺青肉色,三目忿怒,二牙上出,髑髏為瓔珞,頭冠中有二仰月,二天女持花,印相為右手作拳安於腰右,左手五指,直豎相著,小無名二指屈中節,中人拇三指各少相去。真言曰:──喃,伊舍曩曳(自在),娑縛訶。曼荼羅之配位如圖。見十二天供儀軌。
- ^ 《佛學大辭典》【十六天】
- ^ 9.0 9.1 《三藏法數》【二十諸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