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的是艺术著作中所介定的单位角色。关于个人在社会关系位置上的行为模式介定,请见“
社会角色 ”
角 ( jué ) 色 是故事 中虛構 的个人 或其他存在,故事的載體可以是小說 、戲劇 、音乐 、电影 和電子遊戲 等。
用語
一般来说,由於演員的不同,同一個人物所產生的角色也就不同:比如金庸 小說 中的郭靖 及其資料設定(不論明示的或暗示的,包括但不限於性格 、能力 和情節 設定(通常是沿時間發展對周遭事物 產生的轉變),甚至傳奇 設定和外觀設定)在單一領域下基本上是不變的(倘有動態轉變則另作別論),但所拍攝的電視 電影 作品由於扮演郭靖的演員的不同,以及每次行演細節的些微差異,對小說中的郭靖的闡釋不同,因此是不同的角色。
角色種類
依重要性區分:
要角 - 劇中重要的角色。
主角 - 主要角色。
配角 - 配搭的角色。
副角 - 非主要的角色。
閒角 - 戲份薄弱的副角、不相關的小人物。
小說元素
《愛麗絲夢遊仙境 》中的愛麗絲,路易斯·卡羅 根據真人創作的虛構角色
角色是劇情 、設定 、主題 及風格以外,小說中的一個重要的基礎元素。
在小說中創建角色與人物的過程被稱作「角色塑造 」。
原型
一個角色的建構可能來自特定的原始型態,當中常見的角色形態會在下方的列表中列出。根據分析心理學 始創者榮格 的說法,原型主要來自遠古的神話 、傳說 及民間故事 。例如出現在莎士比亞 名劇仲夏夜之夢 中的小妖精 及卡通 角色賓尼兔 都屬於榮格原型中的搗蛋者的形象,因為它們都有一種反建制的個性。而根據文學批評 的定義,原型則指在故事內他們飾演了某種特定的角色。
榮格首先於1919年,根據不同的故事格局,辨認出首個原型後[1] ,不少學者如喬瑟夫·坎伯(Joseph Campbell)[2] 及占士·希爾曼(James Hillman)繼續了這個理論的研究。其他作家則重新整理這些研究,並嘗試混和榮格原理論結構中中未被提及的次原型角色。這些作家包括克里斯多福·沃格勒,也就是《The Writer's Journey: Mythic Structure For Writers》的作者。
廣泛含義
在不同平台和空間 演繹角色,角色設定的資料項目與類型都有相應不同,但在大體上而言角色一般指在特定的界線上「自身對周遭事物 (也包括自身)能產生轉變」和/或「能被周遭事物(也包括自身)轉變自身」者,多有獨特、刻意 和/或 受編排的運行設定(不論明示的或暗示的)。廣義的角色含義與定義還包括但不限於:
在一個系統 /境況 內會「影響周遭事物(也包括自身)」和/或「被周遭事物(也包括自身)所影響」的事物。
形容「個人在社會 關係位置上的行為模式」的「社會角色 」,但名份則不包含在內。
在心理學的角色扮演活動 中具有依照情境而含有個別資料設定的崗位,而名份設定則或會包含在內,視乎情況而定。
把死物或沒生命之物體等不具智慧的物體演義或變卦(如二次創作 )成具有智慧的角色,甚至明示地或暗示地加入各類資料設定包括但不限於外觀設定、性格 、能力 和情節 設定或傳奇 設定(細節不論為明示的或暗示的,可自行立著,也可從原死物或原沒生命 之物體的一些關鍵元素 作處境翻譯 ),擬人化 為其中一演義或變卦的目標;有些人會認為經上述演義或變卦處理後的「角色」可用作引申借代 若干原死物或若干原沒生命之物體(以物件導向 理論解釋則稱為父子繼承 ),並在角色扮演 行為上應用以代替原死物或原沒生命之物體來方便智慧體自主演繹「角色」(比如人型演繹「角色」),而有些人則會把該「角色」與若干原死物或若干原沒生命之物體作關係訣裂論並視該「角色」為一全新定義之物體看待,視乎個別用途與立場而定。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