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曾经存在的市辖区,在2005年5月設立[3],于2014年2月撤销,其区域合并入新的黄埔区[4][5],管辖面积393.22平方千米(最初为389.06平方千米[6][7][8])。其前身為1984年成立的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得名由来
“萝岗”之名由来有多种说法。其中一说是因为此处山上生长一种叫“萝”的蔓生植物,亦叫“薛萝”,此山叫“薜萝岗”,后人简称为“萝岗”[9]。
沿革
萝岗区成立前,其地归属增城市、白云区、黄埔区、天河区等管辖。
大事记
-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在广州开发区的基础上成立萝岗区。白云区萝岗街道、钟落潭镇2个居委会和14个村(原九佛鎮)、黄埔区夏港街道、荔联街道2个自然村、天河区新塘街道玉树村、增城市中新镇镇龙居委会和14个村(原鎮龍鎮)、新塘镇4个村划归萝岗区管辖,萝岗区政府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10][11][12][13]。萝岗区与广州开发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原在黄埔区内的广州开发区西区和东区划归萝岗区管辖[14]。
- 2005年8月1日,白云区、黄埔区、天河区、增城市部分区域的经济、社会行政管理事务移交给萝岗区[15]。
- 2005年8月23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佛镇龙片区、永和片区管理工作组正式成立[16]。
- 2005年9月28日,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政府、广州市萝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萝岗区委员会、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17][18][19][20][21][22][23]。
- 2005年11月16日,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员会、中共广州市萝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式挂牌[24][25]。
- 2006年3月,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批准萝岗区设立九龙镇和永和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萝岗共辖1个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26]。
- 2006年4月12日,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人民政府正式挂牌[27][28]。
- 2006年4月19日,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29][30]。
- 2009年8月23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领导机关和主要职能部门办公地点搬迁至香雪三路1号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行政服务中心[31]。
- 2014年1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萝岗区,原黄埔区与萝岗区行政区域合并成立新的黄埔区[32]。
- 2015年8月底,萝岗区正式停止运作。广州开发区机构和职能从原萝岗区独立单独设置,與黃埔區合署辦公[31]。
轄區範圍
萝岗区的轄區包括5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夏港街道、联和街道、东区街道、萝岗街道、永和街道、九龙镇、官洲街道(代管国际生物岛)。其中萝岗街道为区政府驻地。
下辖片区
萝岗区下辖八个片区:萝岗中心城区、九佛片区、镇龙片区、天鹿湖(广汕路以北)片区、永和片区、科学城片区、东区和夏港片区(西区)[33][34]。
交通
萝岗区设有广河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广园快速路、广深高速公路及东二环高速公路等五条快速通道[35]。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23°10′48.74″N 113°28′49.22″E / 23.1802056°N 113.4803389°E / 23.1802056; 113.4803389 (萝岗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