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漢民 胡衍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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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28年10月8日—1931年3月2日 |
前任 | (职务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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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邵元冲(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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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27年4月21日—1928年2月23日 |
前任 | 顾孟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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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戴季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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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25年7月1日—1926年5月21日 |
前任 | 伍廷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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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陈友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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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25年3月12日—1925年7月1日 |
前任 | 孙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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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汪兆铭(国民政府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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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25年3月12日—1925年7月1日 |
前任 | 孙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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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汪兆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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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27年4月12日—1928年3月7日 |
前任 | 张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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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蒋中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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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35年12月7日—1936年5月12日 |
前任 | 张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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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蒋中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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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12年4月25日—1913年6月14日 |
前任 | 陈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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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陈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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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23年1月20日—1923年2月22日 |
前任 | 陈席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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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徐绍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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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24年9月5日—1925年7月3日 |
前任 | 廖仲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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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许崇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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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13年6月14日—1914年7月3日 与陈贻范同时在任 |
前任 | 温宗尧、王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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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职务裁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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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12年1月1日—1912年3月10日 |
前任 | 饶汉祥(鄂军都督府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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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梁士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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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11年11月9日—1912年1月1日 |
前任 | 张鸣岐(大清两广总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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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陈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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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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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展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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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不匮室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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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79年12月9日 光绪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大清广东省番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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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36年5月12日(57岁) 中華民國广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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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 | 脑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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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眼洞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胡汉民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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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江西省 吉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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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大清(1879—1911) 中華民國(1911—1921) 中華民國(1921—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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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 | 中国国民党(1905—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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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陈淑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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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 | 胡木兰(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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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光绪二十七年举人 日本弘文学院 日本法政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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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总理全集》 《不匮室诗钞》 《胡汉民自传》 《唯物史观批评之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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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衔 | 智威将军(1917年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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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 | 黄冈起义(1907年) 黄花岗起义(1911年) 辛亥革命(1911年) 二次革命(1913年) 护法运动(1917年) 第二次南北议和(1919年) 国民革命军北伐(1925年) 清党事件(19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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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七年举人(1901年) 中国同盟会南方支部部长(1909年) 广东省都督(1911年) 总统府秘书长(1912年) 西藏宣抚使(1913年) 中华革命党政治部部长(1914年) 护法军政府交通总长(1917年) 广州中华民国政府政治部部长(1921年) 广东省省长(1923年)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主席(1925年)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陆海军大元帅(1925年) 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1925年) 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1927年) 国民政府立法院院长(19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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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民(1879年12月9日—1936年5月12日),原名衍鴻,字展堂,號不匱室主,廣東番禺县人氏,原籍江西吉安府庐陵县延福乡青山村,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书法家與诗人,中國國民黨元老和早期主要領導人之一,也是国民黨前期的右派代表人物之一[註 1]。
生平
1879年12月9日,出生于廣東番禺县,胡家原籍江西廬陵,至其祖父到廣州做官,定居廣州。父親輾轉於博羅、茂名、德慶等縣做幕僚。八歲時隨家迁回广州仓边街居住,就讀私塾,與長兄師從張德瀛。1891年,十三歲時岁喪父,輟學,十五歲喪母,家計困窘,次年長兄開課供其讀書,接觸顧炎武和王夫之的學說並與耶穌會有來往聽說孫文革命。後就讀於海堂、菊波、越秀等書院。1900年,生活漸漸寬裕,結識史堅如等人,担任廣州《嶺海報》記者。1901年,代人槍手鄉試中舉人,获得酬勞六千多两。
1902年,結識吳稚暉、鈕永建等人,考取「赴日官费生」,公費留學日本,就读于东京宏文学院速成师范科。6月,胡因反對清公使及日本政府被退學,回國後任教广西梧州中學。1904年,因受地方保守派反對遂回廣州,同年任香山隆都私立學校校長,是年秋再赴日本,入法政大学速成法政科,與汪精衛,朱執信,古應芬,李文範等人同窗,1905年7月,與廖仲愷同行返粵,8月20日,在孫成立同盟會,胡即回東京,擔任評議部議員,《民報》編輯。1907年,起與汪精衛合辦中興日報。1908年,連續發動潮州黃岡,惠州七女湖等六次起義,胡奔走各地,聯絡策應。經多次失敗,胡將重心從會黨轉向新軍。1909年,胡赴香港策應廣州新軍運動,11月,成立同盟會南方黨部,胡任支部長。1910年2月22日,廣州新軍起義,和黃花崗之役均為南方黨部所發動。
1911年,辛亥革命後從西貢返粵,清軍水師提督李準投誠,即入廣東諮議局任都督、孫返國後任南京臨時政府秘書長。
1913年6月14日,時任廣東都督旳胡漢民,被袁世凱改命為西藏宣撫使[1],後參加二次革命,失敗後於1914年隨孫中山在日本成立中華革命黨,創『民國雜誌』。
1917年7月,孫中山在廣州發起護法運動,誠邀陸榮廷主持大局,胡漢民藉此機會到廣西武鳴見陸榮廷,謀取廣東省長不遂[2]。8月下旬,廣東省長朱慶瀾辭職,省議會推舉胡漢民為省長[3],但督軍陳炳焜竟向北京推薦李耀漢出任省長(此時廣東已宣告「自主」,不遵從北京命令),段祺瑞政府欣然接納[4]。此後隨孫文在廣東活動,先後任交通部部長、總參議等職。1923年,恢復廣州,任省長。
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召开,胡被孫中山任命为五人大會主席團之一,并獲選中央執行委員,兼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官。这次大会确定了孙中山联俄容共的政策,但遭到胡漢民反對,孫胡產生隔閡,胡漢民一度被外派至上海,後來蔣中正出面調停,孫胡關係緩和[5]。同年9月,孫中山離廣州到韶關建立北伐大本营,任胡代行大元帥留守广州。
自1905年孫中山成立中國同盟會後,到1925年孫去世,在孫領導下,胡漢民重在內部策劃,汪精衛重在對外聯絡,蔣介石重在軍事任務,三人大致分工合作[6]:21。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於北京逝世,此后中國國民黨內最具實力的人是汪精衛、胡漢民和廖仲愷。同年8月,中國国民党左派领袖廖仲恺被暗杀。汪精卫、许崇智、蒋介石三人组成特别委员会,以控制局势和处理廖案。在审理廖案过程中,作为中國国民党右派领袖的胡汉民被认为嫌疑最大,曾一度被拘留。同月,胡漢民出國[7]:10,被派往苏联考察。
第一次胡蔣合,是從1927年4月中國國民黨清黨,到8月「寧漢分裂」蔣下野[6]:21。1927年,寧漢分裂時,胡支持蔣介石,与其合作共组南京国民政府,主持南京工作,参与反共清党,后任立法院院長等职。
第二次胡蔣合,是從1928年10月南京國民政府改組,到1931年2月「湯山事件」[6]:21。1928年1月,与孙科与伍朝枢赴英国、德国等地考察。1930年10月3日,蔣發表「江電」,提出召開國民會議、制定新約法等一系列政治主張,但遭到胡漢民強烈反對[8]:364。胡漢民堅持維護《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認為制定新約法就是在破壞孫文遺教;同時張學良在中原大戰支持蔣,對蔣最終獲勝貢獻不可磨滅,蔣欲提拔張學良的部屬為國府委員及部長,又遭胡反對[5]。
1931年2月,胡漢民對召開國民會議,獨持異見[7]:22,反对在国民会议中讨论《约法》,与蒋发生矛盾。2月底,胡被蔣軟禁于汤山,被迫辭去所有職務。4月底,中國國民黨粵方四位監察院監察委員鄧澤如、林森、蕭佛成、古應芬以蔣非法扣留胡漢民為由,通電彈劾蔣,並例舉他種種獨裁事實。10月14日,蔣在張靜江陪同下去見胡漢民,蔣說:「過去一切,我都錯了,請胡先生原諒,以後遇事,還請胡先生指教」。10月14日下午,胡到上海,結束軟禁。後至廣州,成為南方實力派領袖,持“抗日、剿共、反蔣”三大政治主張,并将蒋介石称为“新军阀”。
1935年6月,胡漢民赴歐考察,停止對蔣抨擊。1935年12月,尚在法國的胡漢民被中國國民黨五屆一中全會選為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
1936年1月,自歐洲返國,留在廣州。
骤逝
1936年5月9日,在广州一场与朋友的象棋对弈中,突发脑溢血,三日後病逝。
葬礼
蔣撥款60萬治喪,定為國葬[9]:14。5月25日,在南京勵志社舉行追悼會,蔣出席並送輓聯「滄海正橫流,風雨同舟苦共濟;中原誰砥柱,荊蓁滿地哭元勳」祭悼[9]:363。其國葬於同年7月13日在廣州中山紀念堂舉行。
為紀念胡漢民的貢獻,國民政府將广州市一條路命名為漢民路(今北京路) ,而廣州市永漢區(今越秀區)亦曾易名為「漢民區」;在臺灣,高雄市小港區及新北市中和區亦有漢民路。
墓葬
胡汉民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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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河区龙眼洞银屏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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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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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 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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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 | 2002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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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民在廣州去世後,原計劃安葬在南京中山陵,陪葬孫中山,但其妻以不方便掃墓、祭祀為由,不同意,於是國民政府就在龍眼洞(龍洞)撥了800畝地來安葬。當時墓地在銀屏嶺獅山半山腰中興建,建於1936年,混凝土結構,後來抗日戰爭爆發,接著又是國共內戰,墓地並沒有正式竣工,還剩下很多石料在該處。
1949年中共建政後,墓地被廣東省林業學校佔據,修墓石料均都佔用。1960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間墓被毀,上面建成一房,把胡的墓穴壓著。
1981年,胡漢民女兒胡木蘭託人囑咐妹妹胡綺霞向當局提議重建。中共中央審查三年,斷定胡漢民不是殺害廖仲愷的幕後黑手,重建計劃方獲批准。當時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撥款人民幣七萬多元,令廣州市人民政府承建,在原墓東面300米處另建新墓,1985年8月7日竣工。
但其女不同意將其父棺木遷至新墓,故新墓實為空塚。新墓為外飾水洗米石的墓,坐東南向西北。當中高3米,一級護嶺。碑鐫「胡漢民先生之墓」七字。左前方建有「不匱亭」。右側為胡漢民夫人墓,墓碑中刻「先妣陳太夫人墓」,下款署「民國三十五年」。整個墓園佔地約1,800平方米。墓砌有拱手及祭台,佔地面積約1,000平方米。[10]
家族
家族自祖父来广东做官,开始落籍番禺。父亲胡文照做过博罗、高州等处州县幕僚(师爷)。另有堂弟胡毅生。
評價
章太炎:「學問在四督中爲第二,拙于用兵,性質狡黠,有種種手段。」[11]
孫中山[12]:「胡漢民先生為人,兄弟知之最深,昔與同謀革命事業已七、八年,其學問道德均所深信,不獨廣東難得其人,即他省亦所罕見也。跡其平生之大力量、大才幹,不獨可勝都督之任,即位以總統,亦綽綽有餘。」
《李宗仁回憶錄》:「至於胡漢民,則確為一剛正不阿、有為有守的君子。然胡氏的器量亦極狹隘,恃才傲物,言語尖刻,絕無物與民胞的政治家風度。」
汪希文《孫中山的左右手:朱執信與胡漢民》:「當年國民黨除國父之外,汪、胡(汪精衛、胡漢民)是共同分坐第二把交椅,兩人的工作,性質則有多少分別,黨中同志,皆認為胡是『坐宮』;汪是「行宮」。展堂(胡漢民)經常是在國父身邊,真的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無人可以與他比擬。」
書法
胡漢民以精於隸書著名,與篆書的吳稚暉、楷書的譚延闓、草書的于右任等人,並譽為「民國四大書法家」。
著作
- 《胡汉民先生文集》(全4册)1978中央文物供应社
- 《胡汉民先生诗集》1978中央文物供应社
- 《胡汉民先生自传》1978中央文物供应社
- 《胡汉民回忆录》2013东方出版社
诗文集
註釋
参考文献
引用
來源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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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魁 | | 主席(1894-18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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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長(1895-1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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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長(1904-1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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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理(1905-1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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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長(1912-1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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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理(1914-1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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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理(1919-1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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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1938-19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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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1976年至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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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1905年併入的 光復會於1910年正式脫離同盟會,故不列入表中。 註2:1927-1935年間,中國國民黨採取 集體領導制,不設 最高領導人職位。 註3:「總理」與「總裁」兩個職位,已經延續成為孫文和蔣中正兩人逝世後的追贈稱號。 註4:汪兆銘于1939年所担任的「中常會主席」,系「汪伪國民黨」之「中常會主席」,汪兆銘逝世后,陈公博代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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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黨魁 | 中常会副主席(1935-19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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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裁(1938-19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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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裁(1957-19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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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副主席(19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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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19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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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主席 | 荣誉主席(2005-2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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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本列表收錄榮譽主席。該職位為榮譽職,不具有實權。连战于2005年担任,吴伯雄于2009年担任。2015年荣誉主席职务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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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10月28日-1924年1月30日 |
中央執行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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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中央執行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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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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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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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1月30日-1926年1月16日 |
總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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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執行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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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中央執行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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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監察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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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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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月16日-1929年3月26日 |
中央執行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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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中央執行委員 |
- 白云梯(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毛泽东(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许甦魂(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周啟剛(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夏曦(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邓演达(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韩麟符(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路友于(1928年2月已故出缺)
- 黄实(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董必武(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屈武(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邓颖超(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王乐平(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陳嘉佑(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陈其瑗(1928年2月停止職權)
- 朱霁青(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丁超五(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何應欽(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陈树人(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褚民谊(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缪斌
- 吴铁城
- 詹大悲
- 陳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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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監察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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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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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中全會(3人) 1924.1.31 |
- 廖仲愷 (1924.6辭職,1924.10復任,1925.8逝世)
- 戴季陶
- 譚平山 (1924.4辭職,1924.6復任,1924.11辭職,1925.9代理)
彭素民 (1924.4通過,1924.8逝世)
- 邵元沖 (1924.6代理,1924.10解職)
- 汪兆銘 (1924.7代理,1924.11辭職)
- 鄒 魯 (1924.9代理,1924.10解職,1924.11通過)
- 丁惟汾 (1925.5通過)
- 于樹德 (1925.5通過)
- 林 森 (1925.9通過)
- 林祖涵 (1925.9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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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全會(9人) 1926.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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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中全會(9人) 1926.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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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會(9人) 1927.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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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會(5人) 1928.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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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全會(9人) 1935.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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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全會(15人) 1938.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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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全會(19人) 1939.1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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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中全會(19人) 1942.1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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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中全會(25人) 1945.5.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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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全會(36人) 1946.3.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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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會(36人) 1947.3.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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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會(55人) 1947.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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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9月16日-12月28日 |
中央特別委員 (3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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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中央特別委員 (9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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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委員會委員 (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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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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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9月-1928年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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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2月-10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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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10月-1931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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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6月-12月 | |
- 1931.6選任:蔣中正 (1931.12辭職)
1931.12代理: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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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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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2月-1943年9月 | |
- 1932.1就任:林森 (1943.8逝世)
1943.8代理:蔣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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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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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9月-1947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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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4月-1948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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