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屆立法院是中華民國行憲後的第五屆立法院,該屆立法委員任期自2002年2月1日起至2005年1月31日止,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產生,共召開了6個會期(英语:Meeting (parliamentary procedure))和3次臨時會[1]。本屆立法院未有任何一個政黨單獨取得過半席次。
註:粗體字者為執政黨。
本屆未能有任一政黨單獨取得絕對多數議席,但在野的中國國民黨、親民黨與新黨由於意識形態相近(偏保守、支持兩岸統一),並且三黨席次相加過半,因此時常於議會中互相合作,與執政的民主進步黨及其盟友台灣團結聯盟相抗衡,針對政府提出的預算案或法律案進行杯葛抵制;甚至在三一九槍擊事件發生後,以席次優勢強勢通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遭司法院大法官認定侵害行政權而宣告違憲。
第5屆立法院通過制定了以下主要法案:
除此之外,本屆立法院另通過以下重要法案的修正、廢止以及國際條約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