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正(1920年7月17日—2006年11月28日),男,祖籍安徽,生于北京,中国法学研究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曾經擔任民盟广东省委常委、主委、民盟中央常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
在1930年代末期至1950年代初期,端木正分別在武汉大学政治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完成從學士到博士學位的課程。时任岭南大学校长的陈序经写信邀請他到廣東。
1951年,端木正回国就任岭南大学历史政治学系副教授兼代系主任,後轉至中山大学法政学系、历史学系副教授。在反右運動中,他从副教授降到图书馆资料室做资料员。在其得到正名後不久文化大革命發生,他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2][3]
1977年北京大学因为师资严重不足,邀请端木正去作法国史系列讲座。商务印书馆邀请端木正给《拿破仑时代》英文版、中文版做校对。[3]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他回到中山大學任教歷史系與政治系。
1980年中山大学重新開辦法律系,他出任系主任。1985年被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1987年中山大学法学研究所创办,他擔任所长。[2]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邀请端木正任副院长。1990年,70歲的端木正接任職位。但此後他仍往返於北京廣州之間任教於中山大學。 1991年9月端木正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1993年被中国指派为设在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首批4名仲裁员之一,並一直连任至逝世。[2]
2007年7月,端木正塑像在中山大学正式揭幕。[4]
端木正收藏的5,000册书和1,000多份文件,被中山大學收藏。
2010年11月,中山大學開設端木正教授藏书纪念室,以用作存放他的藏書。[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