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
祥符区」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条目页,請見「
祥符」。
祥符区史称祥符县、开封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开封市下属的一个市辖区,地处开封市中心城区的东部和南部,北依黄河。常住总人口67.03万人[2]。
历史
祥符区辖区在春秋时期为郑国属地,战国时期属魏国,为都城大梁之所在。秦朝时设浚仪县,属砀郡。西汉时属兖州刺史部陈留郡,东汉因袭前制。三国时期属曹魏管辖,改隶陈留国,西晋承袭魏制。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年)废除陈留郡和浚仪县,孝昌二年(526年)又恢复。东魏时在此设梁州,北周时改置汴州。隋朝初年废陈留郡,大业初年又废汴州,浚仪县划归荥阳郡管辖。唐武德年间复置汴州,浚仪县属之。贞观元年(627年),开封县并入浚仪县。延和元年(712年)复置开封县,亦属汴州管辖。五代十国时期,后梁、后晋、后汉、后周均以开封为都城,称东京,置开封府,此地属之,后唐时期则属汴州。北宋时期定都开封,仍称东京,同时置开封府。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以年号改浚仪县为祥符县,同时又置开封县,均属开封府管辖。此时的祥符县为京畿重地,富甲天下。金贞元元年(1153年)称汴京为南京,并置开封府,分别以开封县和祥符县为其东、西附郭。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将南京路改称汴梁路,仍以此两县为附郭。明朝初年,开封县并入祥符县,仍属开封府。清承明制,政区建制及隶属关系不变[3]。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祥符县易名为开封县。次年改置开封道,道治驻开封县。1932年划归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1935年11月改县为市,次年5月又改称县。1948年10月析置开封市,开封县治迁至朱仙镇,1949年9月又迁至黄龙寺(现祥符区中心所在),属陈留专区。1952年6月,陈留专区与郑州专区合并,称郑州专区,开封县属之。1955年1月,郑州专区改名为开封专区。1957年5月,撤销陈留县并划归开封县。1960年8月撤销开封县,划归开封市,1961年10月又恢复开封县建制,属开封专区。1971年11月划归开封市,1977年3月属开封地区。1983年9月开封地区撤销,设立地级开封市,开封县属之[3]。2014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开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21号)中批复撤销开封县,设立开封市祥符区,以原开封县的行政区域为祥符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县府东街18号[4]。
人口
根據全國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祥符區常住人口672139人[5]。
行政区划
祥符区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8个乡[6]:
城东街道、陈留镇、仇楼镇、八里湾镇、曲兴镇、朱仙镇、罗王镇、半坡店乡、刘店乡、袁坊乡、杜良乡、兴隆乡、西姜寨乡、万隆乡和范村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