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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
李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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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提学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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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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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萊州府平度州昌邑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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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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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仲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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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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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五年(1479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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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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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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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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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潘氏,继娶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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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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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鳳(1479年—?),字仲鳴,山東萊州府平度州昌邑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山東鄉試第八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五十六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一十四名進士[1][2]。初授温县知县,改嵩县,擢工部主事,出为常州府通判,尋守壽州,升户部员外郎,及归,题署樓云:“心留白日青天在,手拂光風霁月归”,再遷工部郎中,仕至山西提学副使。
家族
曾祖李復仁;祖父李志剛;父李昇。前母王氏;母張氏。永感下。兄熊、豹、鸞、鷹。弟鴻[3]。
参考文献
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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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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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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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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