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豆罗(1946年7月12日— ),男,汉族,江西进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
1970年11月,任中共江西省进贤县三里公社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73年4月,任共青团进贤县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1975年12月,任中共进贤县委常委。
1976年2月,任中共进贤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4月,任中共进贤县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县革委会主任。
1980年5月,任中共进贤县委书记兼县武装部第一政委、南昌预备役师二团政委。
1986年5月,任南昌市农委主任、党组书记。
1990年1月,任中共江西省新建县委书记兼县政协主席、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南昌预备役师三团政委(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
1992年5月,任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5年12月,任中共南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0年1月,任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
2001年6月,任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1年7月,当选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直到2006年11月离职转往人大[1]。2010年1月,卸任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退休[2]。
2010年1月,卸任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后,李豆罗当日即返回自己的家乡西湖李家。此后5年,他积极筹措资金,推动将家乡建成生态农业和旅游景区,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参观。
2015年,李豆罗获得“2014中华文化人物”称号。
2016年,获得中央电视台“2015年度十大三农人物”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