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福,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籍,曾任高雄縣橋頭鄉農會理事長、橋頭鄉鄉長、民進黨高雄縣黨部主任委員、高雄縣政府工商發展策進會總幹事、民進黨中央常務委員、臺灣高雄農田水利會會長等職。曾因為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橋頭鄉鄉長任內因為貪污罪遭求處有期徒刑15年。
李清福配偶為李林足素,曾任高雄縣橋頭鄉甲北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