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替代率(Income replacement ratio),指退休後平均每月可支配金額與退休當時的每月薪資的比例。維持一定的所得替代率,則是退休後每月收入是否能維持生活水準之關鍵。當所得替代率越高,則退休後的生活水準也越高。[1][2]
而對於所得替代率,包含許多的政府官員及民意代表,都會將名詞定義錯誤,甚至導致民眾觀點有誤。
根據中華民國考試院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定義:所得替代率的計算,而是要以“一般是以所得替代率為衡量標準。換言之,維持一定的所得替代率,就是退休人員每月收入是否能維持其一定的生活水準之關鍵。所得替代率越高,代表退休生活水準也越高,通常因為退休者不再有提撥各項準備及撫養子女的需求,故欲維持退休前生活品質,一般歐美國家以所得替代率應介於6成至7成間為佳,例如退休前月薪為10萬元,預計退休後每月可領月退休金6至7萬元,則退休後之生活水準,除去不再有提撥各項準備及撫養子女的需求,約可維持原就業時的水準。”作為基準點。[3]
世界銀行提出建議,老年經濟安全的三種保障來源。[4]
《禮記·曲禮上》記「大夫七十而致仕」。宋太宗時「朝廷之制,七十致仕」,宋朝官員七十歲可告老還鄉,每月退休金是原來俸祿的一半。作出特殊貢獻者,文臣自承務郎(九品)以上,武官從三班使臣(九品)以上,退休後均可享受全俸養老。[5]
需要政治专家关注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