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满语:ᠴᠠᠩᠴᡳᠩ,穆麟德轉寫:cangcing,1713年—1793年),又名常清,字凌齋,佟佳氏,满洲正蓝旗人。清朝將軍、封疆大吏。
乾隆六年(1741),由宁良郡王弘晈府亲军充三等护卫;十年(1745),迁头等护卫;十四年(1749),擢宁郡王弘晈府長史。乾隆十八年,授德州城守尉;二十一年,授镶红旗蒙古副都统,调盛京副都统;二十四年,调西安副都统;二十六年(1761)调察哈尔副都统(驻地在张家口)。乾隆二十七年三月,由察哈尔都统巴尔品、副都统七十五、常青等统领所选1000兵丁及家眷前往伊犁;次年四月,大队人马驻扎伊犁。三十一年,调归化城副都统,授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二年(1767年),置伊犁察哈尔八旗(参见八旗察哈爾)。三十四年署绥远城将军。三十五年四月任贵州提督,是月调任云南提督,调察哈尔都统。四十一年调直隶提督[1]。四十五年,第六世班禪額爾德尼来朝,过察哈尔,都统常青接待。四十五年(1780)十二月,迁杭州將軍。四十六年八月任江南提督,四十七年四月丁忧,是年十二月任福建陆路提督(载《钦定八旗通志:提督》卷341)。四十九年(1784)五月陛乌鲁木齐都统,后调福州将军。
乾隆五十一年(1786)六月,常青已七十餘高齡,以福州将军署閩浙總督;十月,實授閩浙總督。五十二年,迁湖广总督,仍留福建督办军务。当年,林爽文事件事发,署理閩浙總督常青授命督办台湾军务,指挥水陆提督。五十二年(1787年),乾隆帝命常青渡台視師,授钦差大将军;三月,林爽文军进攻府城,双方形成拉锯战;八月,常青钦差大将军职被免,更换为陝甘總督福康安。后遭援軍福康安上疏請革職查辦常青,乾隆帝不予置理續重用,调授福州将军,留办善后。返京,署镶红旗蒙古都统。五十四年(1789年),授礼部尚书(前任德保 (清朝)),镶蓝旗汉军都统,赐紫禁城骑马。乾隆五十八年,卒,赐祭葬,谥恭简,御制《礼部尚书兼镶蓝旗汉军都统常青碑文》(翰林李钧简恭撰)。《清史稿:列传一百十五》卷328、《满汉名臣传》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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