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是南北朝的州。
梁武帝天监十三年(514年),南梁为抵御北魏,任命蛮族田超秀为定州刺史,在蒙笼城(今湖北省麻城市东北)设置定州,下辖建宁郡。大宝元年(550年)正月,定州刺史田聪能归降东魏,东魏定州下辖弋阳郡、北建宁郡、汝阴郡、新蔡郡、安定郡五郡,治所在弋阳郡蒙笼城。北齐又称南定州,下辖弋阳郡、北建宁郡、阴平郡、定城郡,北周夺得后一度改为亭州。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南定州、弋阳郡、北建宁郡、阴平郡、定城郡全被废除,信安县地入黄州。
南梁普通四年(523年)在布山(今广西桂平市西南)设置定州,为区别麻城的定州,称之为南定州。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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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东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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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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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广运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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