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果(?—?),號衡星,山东登州府莱陽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其性朴素,时尚声气,联宗谱,宋果岸然不屑,守其孤介。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山东乡试举人,天啓甲子、乙丑间,拜魏忠贤为义子之风盛行,宋果但守程朱家言,人皆笑之,然亦登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初授陕西富平县知县,富平厚实,令岁例数万金,宋果择里长司解藩台,有催檄下邑,但押一牒付里长,明示里人每两付几厘毫充羡需,无一金入邑藏,庭不闻追比之声,野不见追呼之吏,浑如太古。當地民俗健讼,喜破人财产,宋果一以和事谕遣之,人到官不损一钱。為官三年,民习其教,愧于质成,幾至刑措。治声隆起,行取考最,而卒以空囊改南京礼部。宋果归卧疾,亲姻往视,见公卧草榻上,旧裳布被,有寒素所不堪者,而赉志以没。无子。[1]
参考文献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山東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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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舉人 8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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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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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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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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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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