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慧(梵名:Sthiramati),生活於公元六世紀,南印度罗罗国人,佛教唯识学派十大论师之一,精通因明(逻辑学),擅长辩论,与那烂陀寺住持护法同时[1]。
學說
安慧主张只承认自证分实有,认为见分与相分“情有理无”,所以被称为“一分家”[2]。
著作
古漢譯其主要著述有:《大乘广五蕴论》、《大乘阿毗达摩杂集论》,和選譯的《大乘中观论释》、《倶舍实义释》。現代有從梵文翻譯的《唯识三十颂释论》。
評價
方東美稱安慧一系,為唯智學派。
註釋與引用
-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梵云悉恥羅末底。唐言安慧。即糅《雜集》。救《俱舍論》破正理師。護法論師同時先德。南印度境羅羅國人也。妙解因明善窮內論。扇徽猷於小運。飛蘭蕙於大乘。神彩至高固難提議。」
-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論。或復內識轉似外境。述曰。即是難陀。親勝等義。依攝論說唯二義也。但立見.相以為依他。不說第三.第四分也。……文雖有二。義即有三。或實說一分如安慧。或二分親勝等。或三分陳那等。或四分護法等。此中護法但說三分。以證自證分別義建立義相猶隱。所以不說。」「論。依斯二分至無所依故。述曰。……安惠解云。變謂識體轉似二分。二分體無。遍計所執。除佛以外菩薩已還。諸識自體即自證分。由不證實有法執故。似二分起即計所執。似依他有。二分體無。如自證分相貌亦有。以無似有。即三性心皆有法執。八識自體皆似二分。如依手巾變似於兔幻生二耳。二耳體無。依手巾起。彼引世親所造緣起論中末後決擇。說無明支許通三性。故除如來皆有二分是計所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