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明(1953年3月1日—),山东荣成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山东省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1],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十六届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中共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生平
1969年,16岁的姜大明作为知青下放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劳动。1969年9月至1975年4月历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战士、班长、副排长、团政治处新闻报道员。1975年4月至1977年3月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团政治处书记,其间于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至1978年3月任黑龙江国营锦河农场办公室秘书。1978年3月进入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学习,任党支部副书记。1982年1月毕业后进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组织部工作,历任干事,组织处副处长、处长,组织部副部长。1990年6月出任团中央组织部部长,1991年12月升任团中央常委。1993年5月,姜大明出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并于1998年2月当选全国青联副主席。
1998年7月,姜大明调往山东省工作,任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12月升任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2004年1月,姜大明调任济南市委书记。2007年6月13日,姜大明被任命为山东省副省長、代省长,2008年1月26日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当选山东省省长,主要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2013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名,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决定姜大明为国土资源部部长。2013年3月2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姜大明辞去省长职务的请求[2]。
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3][4]。2023年3月,卸任政协职务。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大众日报. 姜大明简历. 新华网. 2013年3月 [2013-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0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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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以来团中央第一级部门正职 |
办公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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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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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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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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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青年 工作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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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 工作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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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联络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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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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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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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青少年 权益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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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 工作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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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建设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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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联络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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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发展部 (已撤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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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共青团九大以来历届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
1964年 第九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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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第十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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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 第十一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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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第十二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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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第十三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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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第十四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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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第十五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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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第十六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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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第十七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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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第十八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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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第十九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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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7月-2000年7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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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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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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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第八届五次常委会选举
- ^ 注2:第八届四次常委会增选
- ^ 注3:第八届五次常委会增选
- ^ 注4:第八届五次常委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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