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庄為臺灣日治時期1920年至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高雄州鳳山郡。今高雄市大樹區。1934年時約有人口15,344人。[1]
大樹地區在清代屬小竹上里、觀音內里,在1897年5月隸屬於鳳山縣鳳山辨務署。1898年2月5日,鳳山縣公告劃設區,小竹上里分為「磚仔磘區、竹仔藔區、井仔腳區」,觀音內里分為「檨仔腳區、三腳藔區、溪埔區」[2]。1898年6月28日,鳳山縣被併入臺南縣。1900年11月15日,磚仔磘區改為中庄區,竹仔藔區及部分檨仔腳區併入竹仔藔區,三腳藔區、溪埔區及部分檨仔腳區合併為姑婆藔區[3]。1901年11月11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二十廳,小竹下里隸屬於鳳山廳。1904年4月15日,鳳山廳實施街庄整併。此時的劃分如下:[4][5]
1909年10月25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十二廳,鳳山廳因此廢止,被併入臺南廳,隸屬臺南廳「鳳山支廳」。1913年8月,小坪頂區更名為九曲堂區,區長役場亦自大樹腳庄遷至九曲堂庄[7]。1920年7月,區長役場再搬回大樹腳庄[8]。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鄉澚之行政區廢除,街庄社改為大字,「大樹脚」改稱「大樹」,上述街庄合併為高雄州鳳山郡大樹庄,轄域內分為轄域內分為大樹、溪埔、姑婆寮、檨子脚、小坪頂、九曲堂、無水寮等7個大字[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