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一个焚化炉于1885年建于纽约的总督岛(Governors Island)。到了1949年,Robert C. Ross在美国成立了第一间有害废物管理公司——Robert Ross Industrial Disposal。公司的成立源于他在俄亥俄州看到了市场对有害废物处理的需求。1958年,公司建成了全美第一座处理有害垃圾的焚烧炉。而美国第一座全面的,由政府运作的焚化设施是Arnold O. Chantland资源回收厂(Arnold O. Chantland Resource Recovery Plant),该厂于1975年建于艾奥瓦州的恩慈(Ames),并一直运作至今,和生产垃圾衍生燃料(refuse-derived fuel),然后将其送往当地的发电厂作为发电的燃料。美国第一个在商业取得成功的焚烧厂是于1975年10月建于马萨诸塞州索格斯(Saugus)的Wheelabrator Technologies,该厂也是一直运作到今天。
Robert Ross Industrial Disposal公司的有些环境或废物处理最后是将废物运送到焚化炉或水泥窑处理中心的。现在(2009年),主要经营焚烧垃圾三个业务:Clean Harbours, WTI-Heritage, and Ross Incineration Services。Clean Harbours购买了很多较小的独立运行的设施,渐渐在全美累计有5-7个焚烧炉。WTI-Heritage有一个位于俄亥俄州东南角的一个焚化炉。(横跨Ohio河的West Virginia西弗吉尼亚州)。
在欧洲,随着禁止填埋未经处理的垃圾,许多焚化炉在过去十年间建了起来,还有更多正在建设中。近来,一些市政府开始着手承包建设和经营焚化炉。在欧洲,一些垃圾发电被视为“可更新能源(RES)”,如果是私人经营的话,还能因此享受到税收优惠。此外,欧洲一些焚化厂配有垃圾回收设备,他们允许重新利用在堆填区发现黑色金属或有色金属。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建于阿姆斯特丹的AEB Waste Fired Power Pl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