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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政治制度原是以議會制代議民主制的共和制為框架,土耳其總統是政府的領導人,並實行多黨制。行政權由政府行使,立法權則屬於政府及土耳其大國民議會,司法權則獨立於行政權及立法權。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1月7日起實施,憲法實行世俗主義。
2010年土耳其修憲公投通過了新的憲法,限制了軍隊的權力[1]。土耳其的政治體制以分權為原則。
2017年土耳其修憲公投以微弱优势通过,土耳其转变为总统制国家,总理一职也会废除。土耳其總統成為國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腦,是國家最高領導人。
土耳其法律中有禁止侮辱土耳其的條款。土耳其刑法301條禁止侮辱土耳其民族、也禁止侮辱土耳其共和國、土耳其的政府機構或土耳其的民族英雄。土耳其現行法律也禁止侮辱土耳其總統,而這項法律涉及到了幽默或諷刺等表達方式。[2]在土耳其,觸犯刑法301條的人,也就是侮辱土耳其的人,可處六個月至兩年有期徒刑。
行政部門
國家元首,同時也是行政首長,為總統。總統任期五年(2014年前總統任期為七年),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毋須是議會的議員。
現任總統雷傑普·塔伊普·埃爾多安是在2014年8月10日選舉產生,於28日就任。
立法部門
擁有550個議席的土耳其大國民議會掌有立法權,他們分別代表81個省份。議會議員每五年一任。在2017年的修憲公投後,國會有以下的權利:
- 制定,修訂,廢止法律
- 接受國際協議
- 探討,增加或削減國家預算
- 對土耳其法官檢查官最高理事會中的7名成員進行任命
- 以及行使憲法賦予的其他權力
各級選舉系統
各類選舉所用選舉制度的簡要概述如下:
- 國會选举:採用封閉式政黨比例代表制 ,550名议会议员大国民议会从85 个选区中選出 ,每個選區的選出的議員數量多寡取決與該選區的人口。惟黨派需獲得全國至少10%的選票才可獲得議席。獨立候選人則不受10%選票門檻限制。
- 地方选举: 大都市和地區首長、市議員和省議員、村長和他们的村委会选举採用多數制選舉 ,候选人只要在其選區獲得相對多数的選票及勝出。
- 总统选举: 採用 兩輪選舉制,候選人在第一輪投票中沒有獲得絕對多數票;那麼得票數最多的兩名候選人,將在兩星期後的第二輪選舉中再次競爭。
重要的政治主張
土耳其憲法及較活躍的政黨建基於以下的政治主張:
其他的政治主張亦影響土耳其政治及其近代歷史,包括:
政黨及選舉
自1950年始,議會一直受到保守黨派把持。現時的執政黨正義與發展黨,其核心都是穆斯林,他們傾向於把政黨定位為傳統民主黨派。而中左翼世俗黨派,最有名的是共和人民黨,該黨有穩定的支持者,大多來自大城市、沿岸地區、中產人士,還有少數是阿列维派(属什葉派)教徒及庫爾德人。
2007年7月選舉結果及分析
编辑 • 讨论 2007年7月22日土耳其大國民議會選舉結果摘要
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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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票
|
議席
|
數目
|
%
|
±
|
數目
|
±
|
正义与发展党 (AKP)
|
16,340,534
|
46.66
|
+12.38
|
341
|
–23
|
共和人民黨 (CHP)
|
7,300,234
|
20.85
|
+1.46
|
112
|
–66
|
民族主义行动党 (MHP)
|
5,004,003
|
14.29
|
+5.93
|
71
|
+71
|
民主黨 (DP)
|
1,895,807
|
5.41
|
–4.13
|
0
|
±0
|
無黨派人士
|
1,822,253
|
5.20
|
+4.20
|
26
|
+18
|
青年黨 (GP)
|
1,062,352
|
3.03
|
–4.22
|
0
|
±0
|
幸福黨 (SP)
|
817,843
|
2.34
|
–0.15
|
0
|
±0
|
土耳其獨立黨 (BTP)
|
178,694
|
0.51
|
+0.03
|
0
|
±0
|
人民上揚黨 (HYP)
|
175,544
|
0.50
|
+0.50
|
0
|
±0
|
工人黨 (İP)
|
127,220
|
0.36
|
–0.15
|
0
|
±0
|
土耳其光明黨 (ATP)
|
99,938
|
0.29
|
+0.29
|
0
|
±0
|
土耳其共產黨 (TKP)
|
77,657
|
0.22
|
+0.03
|
0
|
±0
|
自由與團結黨 (ÖDP)
|
51,945
|
0.15
|
–0.19
|
0
|
±0
|
自由民主黨 (LDP)
|
36,717
|
0.10
|
–0.18
|
0
|
±0
|
勞動黨 (EMEP)
|
26,574
|
0.08
|
+0.08
|
0
|
±0
|
合計 (投票率 84.4%)
|
35,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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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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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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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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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Seçim 2007
獨立人士的議席分配如下:[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815111224/http://www.turkishpress.com/news.asp?id=186642%5D%3C%2Fsup>
13名民主左翼黨成員在共和人民黨的協助下當選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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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與發展黨在選舉裡獲得46.76%的選票,得341個議席。共和人民黨得到20.64%的選票,獲112個議席。極右派民族行動黨的得票率為14.33%,得71席。獨立候選人得到28席。獨立候選人並不受10%得票率的當選門檻限制。[3][4]
歐盟祝賀正義與發展黨選舉得勝,形容這是「對土耳其革新的要求」[5]。不過,正義與發展黨所得的議席不及議會的三分之二,在推動立法上仍可能會遇上阻力。
司法部門
土耳其司法制度的自由及獨立受到憲法的保障。沒有任何組織、個人、機關可以干預法院的運作,行政和立法部門都必須遵從法院的裁決。法院獨立運作,其裁決必須根據憲法、法律及個人判決而來。
土耳其司法制度結構嚴謹。法院沒有陪審團制度,判決基於以律師及檢控官提出的證據確立事實後決定。小型的民事訴訟和案件可由太平紳士審理,這法院只有一名法官負責審理,對於輕罪及瑣碎案件有審理權,刑罰規限在小量罰款至短期監禁。由三名法官審理的法院對民事訴訟及嚴重罪案有裁判權。任何有罪判決都可以轉至上訴庭再審。
所有法院均對外公開。當案件需要閉門聆訊時,必須要對外解釋原因。判決和起訴制度受到憲法保障。除了自願性質外,裁判及檢控官也不會被解雇、強制退休及限制權力,但退休年齡限制仍適用。兒童法院則另有制度。
只有在司法部門的允許及法官不端正行為的情況下,法官才可被查核,在這個情況下,法律專家及高級法官會組成特別組織進行調查。
最高法官及檢控官議會是確保司法公正的主要機構,該議會還有考核專業法官及分配法院工作的權責。土耳其總理雷傑普·塔伊普·埃爾多安是該議會的主席。
土耳其現時採用國家司法電子系統,法院裁決及文件可以在網上查閱。
土耳其接受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亦同意受國際協議的約束。
軍事因素
自1923年穆斯塔法·凱末爾·阿塔土克建立現代的土耳其共和國後,雖然阿塔土克一直堅持軍政分離,但軍隊一直都自視為凱末爾主義(土耳其民族主義)的守護者。土耳其武裝部隊對土耳其的政局及決策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特別是國家防務方面,不過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立削弱了軍隊對此的影響。
軍方的政治角色較為通俗,他們捍衛世俗主義和共和制,並認為反世俗主義及擁護分離主義的政黨可以透過憲法法院被取締
土耳其軍隊曾經干預政治,軍隊曾在1960年、1971年及1980年發動政變。1997年,軍隊策劃撤除親伊斯蘭總理內吉梅丁·厄巴坎的職務[6]。
2007年4月27日,正值11月4日總統選舉的前夕,軍隊發表聲明,声称自己也是关于世俗主義“讨论”中的一方,這一聲明使人猜測軍隊即將會介入政治。聲明中提到:「土耳其武裝部隊會繼續履行他們的職務,他們對土耳其共和國的角色不會改變,他們對國家是絕對忠誠的。」[7][8]
而2016年土耳其政變未遂後與西方國家關係開始惡化,其認為歐美國家有嚴重嫌疑參與政變,之後在反IS戰爭中,西方支持庫德族武裝,連帶敲動土境內的庫德族分裂勢力,雙方關係產生變化。2017年9月底,土耳其宣布向俄羅斯購買S-400防空飛彈,引起國際議論,因為北約的目的就是對抗俄羅斯,而現在有北約國家開始與俄國軍事合作[9],亦有觀點擔心兩國在飛彈安裝的技術交流中,俄方技術員可能得以接觸北約的軍事裝備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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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