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部 逸夫(日语:園部 逸夫/そのべ いつお、1929年4月1日—)一位日本法律學者和律師。也被任命為最高法院法官、東京地方裁判所部總括判事。同時擔任立命館大學客座教授、外務省監察査察。
背景
1929年(昭和4年)於朝鮮出生。就讀臺北第一師範學校附屬小學校,1941年升入臺北州立臺北第一中學校,1945年中學校四年級時考入臺北高等學校理科乙類。二戰結束後,被遣返回日本,就讀金澤舊制第四高等學校、畢業於京都大學法學部。
經歷
園部先生的父親,園部敏,曾任台北帝國大學行政法教授。
法學研究者
園部於1954年(昭和29年)畢業於京都大學法學部,畢業後擔任助教,1956年(昭和31年)晉升為副教授。1969年(昭和34年 )前往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留學、回國後,於1967年(昭和42年),以“行政程序理論”博士論文從京都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園部在1970年(昭和45年)於東京地方裁判所就任,成為未經司法審查和司法培訓的少數法官之一。
之後,於1975年,就任東京高等法院的法官,之後再轉任前橋區法院法官。於1978年(昭和53年)就任最高法院調查員,1981年(昭和56年)擔任最高法院高級調查員(行政),1983年起擔任東京地方法院總法官。
大學教授
園部於1985年(昭和60年)成為筑波大学社會科學系教授,並於次成為筑波大學校長。1987年(昭和62年),園部被任命為成蹊大學法學院教授。
復任法官
園部於1989年(平成元年)復任最高法院法官,直到1999年退休(平成11年)。
退任後
園部於1999年(平成11年)4月退,並於同月登錄為辯護士、擔任住友商事的監察人。另外,在2001年9月(平成13年),他就任外交部監察査察事務。從2009年(平成21年)起,還擔任虎之門法律經濟事務所的訪問律師。
此外,園部還參與了小泉內閣和野田內閣下的“皇室典範”修訂工作。
其他職位
受章
園部在2001年(平成13年)11月、獲勲一等瑞寶章[2]。
母系天皇容認論者
2004年12月(平成16年),在退任法官後,園部被任命為小泉內閣“皇室典範”專家會議的代理主席,並於次年11月,提出修改“皇室典範”女性制度/女皇的容忍度。
並於2012年1月(平成24年)就任野田內閣(民主黨)下的「內閣秘書處“女性宮家”審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