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简称湖北省税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管理湖北省税收工作的垂直管理机构。
1949年5月,武汉解放,经过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6月7日成立湖北省人民政府税务局。1951年10月,税务局划为财政厅二级单位,改称湖北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税务局。1955年,更名为湖北省财政厅税务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税务局机构陷入瘫痪状态。1968年9月,成立湖北省财政厅收入局革命领导小组(对外称税务局),负责全省税收工作。同年12月,大多数干部下放至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1月,湖北省革命委员会财政局成立税政处,同年12月恢复湖北省财政局税务局[1]。1983年4月,改称湖北省财政厅税务局。1982年6月7日,根据国务院通知,省级行政区税务局升格为副厅级二级局。1994年6月27日,根据国务院要求,湖北省税务局分设为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均为正厅级[2]。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