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2′41″N 120°16′55″E / 36.04472°N 120.28194°E / 36.04472; 120.28194
团岛灯塔,又称游内山灯塔(德語:Leuchtturm Yu-nui-san,日语:遊内山灯台〔遊內山燈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团岛西南端,该灯塔最初建成于1900年,现存建筑建于1919年。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德国建筑群的一部分。
历史
团岛原为青岛西南方的一座小岛,仅退潮时与陆地有一道沙岗相连。其西南角有一座小山丘,其名称以德文拼音写作“Yu-nui-san”或“Ju-nui-san”,在很长时间内没有与之对应的汉字名称,直至1914年日本占领青岛后将其名称定为“游内山”。[1][2]
团岛距对岸的薛家岛仅三千余米,为扼守胶州湾的要地。因胶州湾湾口处水流湍急,并有暗礁分布,出于对港口发展的考虑,急需建设先进的导航设施。德国获得胶州湾租借权后不久便将团岛灯塔的建设列入首要项目中,首先将团岛与陆地之间的浅滩填为陆地,之后设立了12盏绿色灯光作为临时导航灯[1][2][3]。据1899年《胶澳租借地发展备忘录》记载,该灯塔塔身1898年已砌筑一段,预计1899年12月完工[4]。1900年11月,灯塔灯具及相关设施完成,12月1日投入使用[1][2]。该建筑除作为灯塔外,亦用于记录进出船只数量以及气象、海流等状况供军方研究参照[5]。
1914年8月的青岛战役期间,由于灯塔阻碍了团岛炮台(游内山炮台)的射界,被德国工兵炸毁[1][2][3]。日军占领青岛后,因灯塔不堪修复,仅在原址设立一临时灯光。1919年8月,日本当局重建灯塔,并安装气动警报器,在雾天每隔30秒发出警报3秒钟,老青岛人口中的“海牛”即为该装置发出的低频警报[1][2][3]。1960年由汽雾号改为东德制电雾号[5]。该灯塔现属天津海事局青岛航标处管辖[5]。
1992年1月16日,该灯塔列入第五批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6]。2000年列入第一批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7]。2006年5月25日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德国建筑群扩展名单[8]。
建筑
团岛灯塔1900年建成时塔身为圆柱形,花岗岩砌筑,内设盘旋楼梯,上部为穹顶灯罩,内设电力弧光灯,灯高35米,灯质为白色联闪灯光,在天气晴朗时射程可达16海里[1][2][4]。
1919年重建后的灯塔塔高15.4米,灯高24米,塔身为八角形砖石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灯塔主体紧邻机房等附属建筑。正门向北,地下室为机房和仓库,塔内设螺旋式花岗岩楼梯,可达三层灯室。灯器为1000瓦聚光灯泡和750毫米水晶石折光鼓形透镜,灯质为明暗白红绿色三光束(白色为主航道指示,绿色为港口停泊方向指示,红色为岸礁警示),交替发光,射程15海里。[5][9][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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