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荷兰省的主要城市有海牙 (Den Haag or 's-Gravenhage) (荷兰政府和国际法庭的所在地皆位于该市)、鹿特丹。莱顿、代尔夫特、豪达的市中心拥有许多17世纪时的建筑物。卡特韦克的市中心位于海边,鹿特丹港是全世界最大的港口之一,新兴城市祖特爾梅爾是1970年以后才发展起来的。 其他新兴的城镇:艾瑟尔河畔卡佩勒(Capelle aan den IJssel)、赫勒富茨劳斯(Hellevoetsluis)、斯派克尼瑟(Spijkenisse)均座落于鹿特丹附近。
南荷蘭省最早的雛形在1795年至1813年法治時期出現,這段期也是荷蘭省份大幅變更的時代,1795年巴達維亞共和國成立,1798年4月23日憲法生效舊有疆界遭到變更,新的共和國依據人口平均的設置八個法式省份(荷蘭語:departement;法語:département),荷蘭地區(亦即不包含南尼德蘭)設有五個省,如下:泰瑟爾(Texel)、阿姆斯特尔(Amstel)、代尔夫(Delf)、斯海尔德-马斯(Schelde en Maas)以及萊茵(Rijn),前三個省位於今日的荷蘭地區,後兩個則是今日不同的省份,1801年荷蘭舊的疆界都重新區劃,這次曇花一現的重組使荷蘭一向凌駕其他地區的狀況不再。
1807年再次的重組,荷蘭全境被統合成兩個省-马斯蘭省(Maasland,約為今日南荷蘭省地區)以及阿姆斯特蘭省(Amstelland,約為今日北荷蘭省地區),這次重組也歷時不久而在1810年荷蘭全部的省分全部被化为法蘭西第一帝國,马斯蘭省改名為马斯河口省(荷蘭語:Monden van de Maas;法語:Bouches-de-la-Meuse),阿姆斯特蘭以及烏特勒支合併為须德海省(荷蘭語:Zuiderzee;法語:Zuyderzée)。
Tourist informati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The province is subdivided in eight regions, not corresponding to those above. The maps show villages, not municipal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