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让德符号,或二次特征,是一个由阿德里安-马里·勒让德在1798年尝试证明二次互反律时引入的函数[1][2]。这个符号是许多高次剩余符号的原型[3];其它延伸和推广包括雅可比符号、克罗内克符号、希尔伯特符号,以及阿廷符号。
勒让德符号 ( a p ) {\displaystyle ({\tfrac {a}{p}})} (有时为了印刷上的方便,写成(a|p))有下列定义:
如果(a|p) = 1,a 便称为二次剩余(mod p);如果(a|p) = −1,则 a 称为二次非剩余(mod p)。通常把零视为一种特殊的情况。
a 等于0、1、2、……时的周期数列(a|p),又称为勒让德数列,有时把{0,1,-1}的数值用{1,0,1}或{0,1,0}代替。[4]
勒让德原先把他的符号定义为:[5]
欧拉在之前证明了如果a是二次剩余(mod p),(a|p) = 1;如果a是二次非剩余,(a|p) = -1;这个结论现在称为欧拉准则。
除了这个基本定义式以外,还有其它(a|p)的表达式,它们当中有许多都在二次互反律的证明中有所使用。
高斯证明了[6]如果 ζ = e 2 π i p {\displaystyle \zeta =e^{\frac {2\pi i}{p}}} ,那么:
这是他对二次互反律的第四个[7]、第六个[8],以及许多[9]后续的证明的基础。参见高斯和。
克罗内克的证明[10]是建立了
然后把p和q互换。
艾森斯坦的一个证明[11]是从以下等式开始:
把正弦函数用椭圆函数来代替,他也证明了三次和四次互反律。
斐波那契数1, 1, 2, 3, 5, 8, 13, 21, 34, 55, ……由递推公式F1 = F2 = 1,Fn+1 = Fn + Fn-1定义。
如果p是素数,则:
例如: ( 2 5 ) = − 1 , F 3 = 2 , F 2 = 1 , {\displaystyle ({\tfrac {2}{5}})=-1,\,\,F_{3}=2,F_{2}=1,} ( 3 5 ) = − 1 , F 4 = 3 , F 3 = 2 , {\displaystyle ({\tfrac {3}{5}})=-1,\,\,F_{4}=3,F_{3}=2,} ( 5 5 ) = 0 , F 5 = 5 , {\displaystyle ({\tfrac {5}{5}})=\;\;\,0,\,\,F_{5}=5,} ( 7 5 ) = − 1 , F 8 = 21 , F 7 = 13 , {\displaystyle ({\tfrac {7}{5}})=-1,\,\,F_{8}=21,\;\;F_{7}=13,} ( 11 5 ) = + 1 , F 10 = 55 , F 11 = 89. {\displaystyle ({\tfrac {11}{5}})=+1,F_{10}=55,F_{11}=89.}
例如:
这个结果来自卢卡斯数列的理论,在素性测试中有所应用。[12]参见沃尔-孙-孙素数。
勒让德符号有许多有用的性质,可以用来加速计算。它们包括:
这个性质称为二次互反律的第一补充。
这个性质称为二次互反律的第二补充。一般的二次互反律为:
参见二次互反律和二次互反律的证明。
以下是一些较小的p的值的公式:
但一般直接把剩余和非剩余列出更简便:
勒让德符号(a|p)是一个狄利克雷特征(mod p)。
以上的性质,包括二次互反律,可以用来计算任何勒让德符号。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