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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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簽發 | 2006年8月1日[1] (生物识别护照) 2012年1月[2] (当前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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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機構 | 丹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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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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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辨别公民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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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1岁以下的公民:2年4个月 2-17岁的公民:5年4个月 18岁以上的公民:为10年4个月 (所有护照在原有效期2年内可续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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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 627丹麦克朗(age 18-64)
- 377丹麦克朗(age 65+)
- 142丹麦克朗(age 12-17)
- 115丹麦克朗(age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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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护照(丹麥語:Dansk pas)是颁发给丹麦王国公民的护照,以方便国际旅行。除了作为丹麦公民身份的证明外,它们还有助于从丹麦领事官员海外(或其他欧盟领事馆或北欧使团)获得协助[4][5]在丹麦领事官员缺席的情况下)。
丹麦、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国民存在不同的版本,尽管它们没有表明不同的国籍,所有的持有人都是丹麦公民。居住在格陵兰的丹麦国民可以选择丹麦-欧盟护照或丹麦-格陵兰护照。[6]
每个丹麦公民(居住在法罗群岛的国民除外)也是欧盟公民。护照持有者有权在欧洲经济区和瑞士享受迁徙自由。在北欧国家内旅行时,由于北欧护照联盟的存在,北欧公民在法律上不需要身份文件。
根据2022年1月的亨利护照指数,丹麦公民可以在没有签证或有落地签证的情况下可访问188个国家/地区。
持照人签证要求
2022年1月,丹麦公民可以免签证或落地签证进入188个国家和地区,因此根据亨利护照指数,丹麦护照在全球排名第四(与奧地利、法國、荷蘭和瑞典并列)。[7]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2016年的报告,丹麦护照在旅行自由度方面位居世界第一(与芬兰、德国、意大利、卢森堡、新加坡和英国并列)[8]。
作为一个欧盟成员国,丹麦公民在欧洲经济区内享有自由流动。公民权利指令[9]定义了欧洲经济区公民的自由移动权利。且所有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民不仅免签证,而且在法律上有权进入和居住在对方的国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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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区护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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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护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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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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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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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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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被 联合国承认,联合国视其为其他国家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