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訓練團,簡稱中訓團,是中華民國训练干部的教育机构。於1938年7月由中國國民黨中央訓練委員會在廬山訓練團、峨嵋山訓練團和珞珈山軍官訓練團的基礎上在湖南祁陽創辦。蒋介石兼任中训团长,另设教育长、副教育长各一,负实际责任,分别由政治部长陈诚,副部长王东原任(后陈辞教育长兼职,由王继任之)。
于1939年初自湖南零陵遷到桂林、重慶,算是正式開始工作。黨政訓練班第一期於1940年3月1日在重慶南溫泉開辦(該日即為團慶),第二、三期遷至重慶近郊浮圖關上,自第四期起又由關上遷至關下。訓練的對象,是當時各地區、各部門中、上級在職人員,即縣黨部書記長、縣長,各省市黨部委員,省市政府委員,各廳、局、處長及科長、秘書, 以及中央各部會的科長、秘書以上人員,軍事機關學校部隊的少校以上人員。初時,每期調訓約300人左右,後來則多達千人。中訓團先後舉辦各種訓練班18種,但以黨政訓練班為主。至1944年5月,五年間先後共舉辦黨政訓練班31期。
該團直隸於中央訓練委員會。1945年12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幹訓團及中央軍校訓練班併入該團。1946年7月,中央訓練委員會撤銷後,該團改隸行政院,歸國防部指揮。該團職掌:1946年1月前以調訓中、高級黨政幹部為主,其後則為辦理復員軍官佐轉業訓練,並代辦退役及調職等事項。該團團長由蔣中正兼任。其下設有團附、教育長、副教育長、教育委員會、辦公廳和幹部隊(總隊),並在重慶、西安、上海、东北設有分團;學員的訓練機構為各種訓練班和軍官總隊。[1]
其口號是“訓練重於作戰”、“統一意志、集中力量”。主要進行精神、政治、業務和軍事訓練,而以精神訓練為主。受訓人員共26000余人。
1946年3月,中訓團由重慶遷往南京孝陵衛。原軍政部(部长陈诚)為整編復員軍官,成立了三十一個軍官總隊,1946年6月改歸中訓團,由中训团副教育长丁德隆负责军官训练。並成立上海、武漢、廣州、重慶、西安、东北等六個分團。在南京中訓團內,開辦了将官班(内设大队、中队)、交通班;在南京警校內,開辦了高警班;在上海開辦了水產、行政人員訓練班;在武漢開辦了勞高班。在西安、廣州分別開辦了警官訓練班,由各軍官總隊甄選轉業隊員前往受訓。行政院成立了复员官兵计划委员会,“对于复员官兵之生计,负统筹设计之责,务使人人各安其业,各得其所”。[2]根据其计划, 预计第一期复员军官(佐)18万人,其中除了1万人深造,1万人退役,1 万人集团转业外,其余15万人将经3个月至1年的训练后,予以个别转业。转业计划为,警官4万人,交通管理5千人,工矿管理2千人,农村垦牧1千人,土地测量1千人,地方行政2万人,地方卫生2千人,金融财政1千人,民众义务教员4万人,劳动服务队督导员4万人。根据国防部统计称,复员官佐人数总计约23万余人,其中编余16万余人,失业7 万余人,最后安排是,留用约7万人,转业5.6万人,退役10.6万余人。[3]军官总队部包括:中将总队长、少将总队长、少将总队附若干人,教务科、人事科、经理科、总务科、秘书室。总队辖9个大队45个区队。大队部包括少将大队长、上校副大队长、上校大队附若干人、副官、军需、军医、司书。中队部包括上校中队长、中校中队附若干、副官、司书。区队部包括少校区队长、副官、司书等。区队下设分队。
1946年後,由國防部主辦軍事訓練班(實為被俘校級人員集訓班)、新制文書人員訓練班以及戡建班各一期。
1949年3月,中訓團奉今縮編遷廣州待命。
1949年4月,遷衡陽改稱陸軍第五編練司令部,7月底奉令撤銷。
何應欽、白崇禧、張治中、陳誠先後任團附、副團長,陳誠、王東原、宋希濂、陳儀、黃傑、萬耀煌先後任教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