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春(1963年2月—),男性,汉族,中共党员,甘肃庆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庆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生平
1963年2月,柴春出生于甘肃省慶陽專區庆阳县卅铺镇韩湾村[1]。1982年参加工作,此后一直在庆阳市担任公职,曾任庆阳县玄马乡党委副书记、马岭镇镇长等职[2],2001年8月24日出任正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3],2005年5月调任中共宁县党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4]。2009年2月,升任中共合水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随即升任中共合水县委书记[2]。2015年5月,转任中共环县县委书记,在任期间,因为表现优异,获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荣誉称号[5][6]。
2017年5月26日,甘肃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选举柴春为中共十九大代表[7]。2020年,升任中共庆阳市委常委[8],随即兼任同市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2021年9月27日,他不再担任中共庆阳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9]。
参考资料